“老虎”要打,“苍蝇”也要拍。2017年,我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督促指导县乡两级纪委继续突出民生资金、扶贫惠农等重点领域,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共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210起,处理1880人。
2017年7月初,中央纪委召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后,省纪委制定下发相关意见,就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出专题部署。在全面开展“三级联查”基础上,省纪委会同省农办、省财政厅等职能部门组成7个专项督查组,对淳安等26个县进行实地督查和调研。2017年,全省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189件,处理305人,党纪政纪处分212人。
追逃追赃再发利箭
2017年12月1日,省委党史研究室原干部、“百名红通人员”周骥阳在潜逃3264天后被缉捕归案,成为全国“百名红通人员”被追回的第50人。
随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推进,浙江追逃防逃工作力度持续加码。2017年8月,省纪委省监委专门组建追逃追赃部门,11个市均设立追逃追赃办公室。我省还明确规定原由检察机关立案的案件,法律层面办案主体不变,继续由检察院负责案件追逃工作,监委积极配合;监委新立案案件则由监委全程负责追逃工作。
机构不断加强,机制不断完善,推动追逃防逃工作取得新成效。据统计,2017年,全省共追回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29名,其中中央追逃办挂牌督办的人员7名,包括2名“百名红通人员”;追回赃款3.6亿元。
防住一个,等于追回一个。我省坚持追逃防逃并重,强化力量健全机制,确保不新增外逃人员。一方面,进一步落实出国审批、证照集中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另一方面,扩大监督范围,将加强规范出国(境)审批和证件管理的对象,从党员领导干部向全体党员干部覆盖。
目前,我省已在执纪审查、巡视、审计、大额可疑资金监管等关键环节,加强对重点人员的风险评估,及时采取阻止出境等防范措施,形成防逃“条件反射”,织密防逃追逃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