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推行点单式服务参照“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和“两证整合”改革模式,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一份证照”机制。
申请人办理涉企证照时根据需要在清单里点单,填写一份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加盖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公章的纸质营业执照,免费发放电子营业执照(数字证书),被整合的证照不再另行核发(特殊原因经企业申请的除外)。
加快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网上办理。
3、推进部门间信息互认共享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信息交换共享平台,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实现企业相关信息的互通互认、共享共用,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向社会公开。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范围及时认领数据,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实现一次采集、一档管理、部门共享、协同监管。
4、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营业执照广泛应用加快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在区域内、行业内的广泛应用,使营业执照成为企业唯一身份证,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为企业唯一身份代码,实现企业“一照一码走天下”。
企业申请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或换发营业执照的,予以核发“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企业在浙江区域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从事经营活动时,各地、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中介机构均应认可“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通知》要求各地全面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开展以“八个一”(一键取号、一打就通、一口说清、一站导办、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一单速达)为主要内容的窗口标准化建设。
做好业务系统升级改造和流程再造,对涉及重复提交或不必要的申请材料、数据项、审核环节等,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
做好人员、设施和经费保障工作,加强业务培训,使窗口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改革要求,熟练掌握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
着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加快建设企业信息交换共享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等,通过线上线下互动融合推进改革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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