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三八妇女节”,报纸上旅行社的广告突然多了起来。一位在旅行社工作的网友说,因为很多“公”字号单位都会在这几天组织女同志出去旅游,“三八妇女节”也算一个小小的旅游旺季。(3月6日红网)
纪念“三八妇女节”,成了给女同胞变相福利的好借口,游玩就是其中之一,而且这是大多数女同胞乐于接受的方式。毋庸讳言,近年来,一些地方在节日期间,搞一搞像模像样的年度优秀妇女表彰大会后,“公”字号单 位和经济条件好的单位就会让女同胞开展诸如旅游观光、休闲娱乐或购物聚餐之类的节日庆祝活动,而广大女同胞也往往对此类事项趋之若鹜欣喜不已。似乎“三八妇女节”就是专门给妇女们设立的一个节假日或狂欢节,而真正的纪念要旨、节日精神和节日内涵却丢到九霄云外去了。
设立国际劳动妇女节的初衷其实无需笔者赘述。我们国家从1924年起就开始纪念这个节日,为女性“平等、权利、尊严”的理想鼓与呼了整整88年,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法国社会主义者傅里叶说:“妇女解放的程度是衡量普遍解放的天然标准。”由于社会制度和社会环境的巨大变化,中国现代女性变得更加自立、自强和永不放弃,妇女生命绽放出越来越艳丽的光彩,地位日益提高;今天,“妇女能顶半边天”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涌现出的“超男”巾帼英雄和妇女楷模越来越多,这是我们社会理应追求的,无疑让人感到欣慰。
然而,当我们在纪念这个一年一度特殊日子的时候,如果只是单纯地庆贺妇女同志们获得了这样一个快乐的节日,而不去深思这个纪念日其实更多的是一个争取人人平等、维护妇女权益的女同胞自发性节日;如果纪念“三八节”只是成了庸俗的游玩,尤其是,只有“公”字号单位或效益好的单位的妇女才能享有这种待遇,那只能说明,我们的节日纪念主题已经严重偏离。显而易见,只是一部分妇女享受到公款埋单的游玩或其他纪念活动,恐怕既不表明妇女权益得到了保障,也不表明妇女地位有了提高。
人们不妨静下心来想一想,同样是女性,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同一方土地上,在那些贫困而落后的农村地区,还有多少女孩一出生就遭抛弃?在那些顽固守旧的用工单位,还有多少女子被毫无理由地拒之门外?在那些人们日常出没的场所,还有多少歧视女性的作法被奉为惯例?在那些男权主义依然盛行的家庭,还有多少妇女受到家庭暴力侵害时只能忍气吞声?
笔者无意一叶障目不见青天,也不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更不是对妇女劣势地位的悲观消极,但我们必须明白的是,男女不平等有着深刻的历史、文化和社会原因,因此,推进男女平等将是一个相当长期的过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尤其需要女性自身的努力和付出。社会当然应从制度设计上对女性的期望、需求给予和男性同等的满足,但女性自身也应该更加注重自身精神的成长和内在品格的培养,而不是追求那些华而不实形式上的东西或者些许的经济利益上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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