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花了差不多整整50年时间,找回一个真实的雷锋。他居然爱时髦,喜欢出风头,讲究穿戴,买了那时显属奢侈品的手表、皮茄克,甚至不守纪律,乱发脾气,乱摔东西……(2月27日《新京报》)成为先进人物后,还很乐意配合对他的宣传,留下不少“摆拍”的照片。虽然这一切,都丝毫不影响他有高尚的追求,不影响他乐于助人,不影响他自觉地用当时的先进标准要求自己,也不影响他非常符合今天所倡导的道德规范:“爱国、敬 业、诚信、友善”;但面对这么一个真实的雷锋,无疑需要我们反思,我们到底应该怎么学雷锋。
因为我们面临尴尬:学雷锋学了半个世纪,雷锋不是越学越多,而是雷锋成了“临时户口”,三月来了四月走。弄到3月5日这一天,曾经有个敬老院的老人,被三拨人来洗了三回澡,由于这位老人神志有些不清,差点被洗出感冒来。这样的学雷锋,意义实在不大。
更严重的问题是,曲解雷锋,把雷锋说成是一个不懂享受的“傻子”,但凡类似先进人物的报道,往往有一节,专讲“傻子精神”。生活清贫,甚至于艰难,几乎成了这类先进人物的标准。如果不清贫,不艰难,反倒让人觉得不像先进人物。这样一来,“雷锋”难免越学越少。只要你不想成为“傻子”,不想让自己和家人生活在清贫与艰难之中,一般的人都会远离“雷锋”。先别问高尚不高尚,需要问一问的是,究竟懂不懂以人为本。
读懂雷锋,你就能发现,在他的人生准则中,有一个鲜明的“乐”字。他要求回乡当农民,要求去乡里当公务员,要求去鞍钢当工人,最后,使出百般手段去当兵,没有一次是组织的意图。他确实是一颗闪闪发亮的螺丝钉,却也是一颗跳来跳去的螺丝钉。一有空闲,他确实乐于出去做好事,但这,丝毫都没有耽误他喜欢跳舞,喜欢吹口琴、看电影、拍照片,喜欢穿时髦的衣服,戴显然有些奢侈的手表,以及给心爱的姑娘写情书……用现在的话说,雷锋从来就没有亏待过自己。如此解读雷锋,就不难理解,70岁的“京城活雷锋”孙茂芳会说学雷锋是一种享受。孙茂芳每晚都要喝点小酒,而且四菜一汤,用他自己的话说,学雷锋不能把自己学穷了……(2月28日《现代金报》)。
其实,鲁迅当年就说:“道德这事,必须普遍,人人应做,人人能行,又于自他两利,才有存在的价值。”如果道德只对他人有好处,对自己没有好处,很难说,这还叫道德。为了纠正片面强调付出的偏颇,邓小平阐述过这样的观点:“不讲多劳多得,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这都是我们推进道德建设时应该明白的“硬道理”。
从表面上看,雷锋的付出似乎不讲回报。其实,稍加推理,就能发现,雷锋精神的真正意义,恰恰在于一个预期的“回报”。因为雷锋做好事,有一个潜在的意图,那就是带领更多的人来做好事。否则,学雷锋就没有意义。一个合乎逻辑的推理,就在这儿摆着:雷锋如果不是孤儿,有自己的老人,那么,在这儿,雷锋帮别的老人过马路,雷锋的老人在别的地方,也就会有人帮他们过马路;雷锋现在年轻,帮助别人过马路,一旦雷锋老了,也就有人帮雷锋过马路。我们现在倡导的“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其实就隐含着这样的逻辑。
如果讲清这个道理,会有更多的人,更愿意学雷锋,这样,道德也就有了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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