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中午,北京通州一名11岁男孩不慎掉进排水沟,不幸身亡,下午3时左右,男孩被其父亲的老乡打捞上岸,。事发地距派出所仅150米,男孩家长称,要求警察打捞时,警察说,派出所不是专业的打捞队,无法下水打捞,孩子溺水应由专业打捞队打捞,要支付1万元打捞费给打捞队。(11月26日新京报)
孩子溺水,家长自然想到求助于派出所民警——我们都知道那句口号“有困难,找警察”。但却被告知“派出所不是专业的打 捞队”,“孩子溺水应由专业打捞队打捞,要先支付一万元”。笔者纳了闷,民警到底是啥专业的?没有“专业精神”的民警谈何“敬业”?
当事的家长只是普通的打工者,哪里拿得出那一万块,“专业”的打捞队是企业不是政府部门,言下之意自是没有钱便没有义务干活的。而有义务的民警却不“专业”,一个漂亮的乾坤大挪移将自身的义务推的一干二净。最终,是溺水男孩父亲的老乡们,一起将男孩的尸体打捞出来。普通的民工都比人民警察要“专业”,这问题是不敢再继续问下去了,民警没有怪罪老乡们“非法打捞”——也该值得庆幸了。
我是相信民警的,《人民警察之歌》里老唱“金色的盾牌,守卫着的千家万户。我们维护着祖国的尊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的第一反应是当事民警只是临时工,民警同志们太忙了,都在忙着办案,所以派出所安排临时工来值班——我很想这样安慰自己,但事实却并非如此。“负责现场指挥救援的一位民警说,中午很多警员在吃饭,听到孩子们报警后,几位民警立即停止用餐跑到事发地。”——民警为了警情连午饭都顾不得吃了,当是“敬业”,但我也只能承认,临时工也救不了民警们的“专业精神”了。
“扶不起的老人”、“小悦悦事件”让我们意识到了人们的冷漠,但人民警察的冷漠,只能让人更寒心——这已不仅仅是道德的缺失,更意味着政府职能部门的不作为、失职。当整个社会的道德毫无约束能力时,我们寄望于法律法规的约束来重建道德;而当法律赋予公职人员的“义务”都成为摆设时,我们只能寄希望于他们能够突然“良心发现”,来点“专业精神”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