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20日晚,西安一名大三学生药家鑫驾车去见女友,途中与一名骑车的女子相撞,事故发生后这名大学生将伤者连刺8刀致其死亡,而后逃逸途中被附近民众抓获。警方透露,肇事者承认撞人后准备逃逸,发现对方正在记自己的车牌号而拔刀行凶。据了解,药家鑫所驾驶的车辆系其私家车,其家庭背景殷实。(11月28日《扬子晚报》)
面对不期而至的交通事故,作为肇事一方,惧事想逃当是第一反应,这不仅源于人类趋利避害的本能,更在于人们会心存侥幸,潜意识里也抗拒去直面于己不利、很大可能将遭受惩戒的境遇。当然肇事者亲睹场面上的血淋淋而唤起道德感和责任感,选择去积极救治的,也大有人在。本案例的特殊性在于,身为刚刚成年的大学生,药家鑫在将对方撞成了轻伤,及时送治完全可以大事化小,却仅仅因为发现被撞女在记自己的车牌号,就恶意大发,凶残至极地将其连刺8刀致死。其极度漠视、蔑视他人生命权和“宁可我负天下人,不使天下人负我”的极端自私和狰狞暴露无遗。
药加鑫为什么如此丧心病狂,灭绝人性?很多论者将这一点归因于报道末尾透露的“家庭背景殷实”一节,并揣度其必为富二代或官二代无疑,家庭教育上也一定一塌糊涂;相较于前不久河北大学校园李启铭撞人后高呼“我爸是李刚”,然后旁若无人地去接女友,药甚至比李还要恶劣。笔者以为,这虽然折射出在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的今天,弱势群体的一种同仇敌忾、“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度上层人物的心理,但也未免有失之于理性之处。因为,一、即便药的父辈为官做宰或者为富不仁,但未必就会放任对子女的教育,更不会刻意鼓励孩子去滥伤、致死无辜;那至多属于生活优裕之下的对社会责任感的一种麻木和忽略;二、“家境殷实”的成因多的是,未必非官即富,孩子少调失教的个体因由也不一而足,怎见得就一定是符合众人心理预期的那种?将其预判为“官二代”或“富二代”骄狂失态、漠视人命的典型,认定其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在警方尚未公布具体细节之前,至少是一种轻率。
笔者坚持认为,不能排除药家鑫身上那种唯我独尊 的狂妄,是导致“由交通肇事升级为举刀行凶”蠢举发生的内驱力;而另外一种建立在朴素社会认知基础上的畸形价值判断,也许才是直接诱因,即:交通事故是偶然和小概率事件,被人讹上、缠上,远不如终结对方性命来的直截干脆,后者大不了赔钱了事,而前者则会背负上终生之累,经济上、刑责上和精神上的。
我想,作为一名大三学生,在平素药家鑫耳闻目睹的事件和资讯里,一定积淀了不少诸如南京彭宇案等引申出来的“教益”。虽不能确指是具体哪一案例,但令人感慨系之的“好人难做”、“与其撞伤,不如撞死划算”的现实判断,会时时冲击他的道德堤坝。而类似前不久河北邯郸7旬老汉“我不会讹人”的微弱呻吟等,更会从其它维度去夯实他的这一认知。其实不只药家鑫如此,我们身处信息化社会的每一个体公民恐怕都莫不如此。一旦遇到相似的际遇,就会通过突破薄弱的道德藩篱的方式“表达”出来。那毅然举起的水果刀,刀刀刺向最有利于自己的方位,而完全罔顾对面是鲜活的,需要自己心怀歉疚和尊重、担责的生命个体。
市场经济大潮冲击下,传统道德的良性成分在面对日渐艰窘和逼仄的生存压力时,渐显苍白而渺远。一种开始占上风的观点是:人越来越自私、贪婪,越来越罔顾良知和人伦的底线,只要自己合适,就一切妥了。但是,社会迄今并没有建构起一种法律机制,让好人会得好报,让恶人必受惩戒,因此才呈现各自为政、端看摆平社会关系能力来决定最终结果的乱像。当我们成年人主导的政府和社会,媒体和法律,都对助人为乐者不能提供有效的庇护和呵护,或仅仅让肇事逃逸者付出轻得多的代价,以及听任讹人者得逞,救人者有口难辩,恶果就是有样学样,以后谁再遇到类似的情境,都会袖手旁观,置若罔闻,甚至会出于极端利己的心理,对已身陷不幸的人再补上几刀,以一了百了。
由此观之,大三学生药加鑫撞人后发现被撞者在记车号,于是才“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其凶残的8刀,刺中的固然是骑车女子的前胸后背,但更是社会的“软肋”。药加鑫是凶手,我们社会的其他成员也概莫能外,难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