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舟山10月15日电 与妻子吵架后心烦意乱,男子竟报警声称自己杀了妻子,以求在看守所里“清静”几日。最终,这名“想静静”的男子因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被浙江舟山普陀警方处以行政拘留8天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 近日,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六横分局接到报警,报警人刘某某称与妻子吵架后将其杀害,现要自首。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刘某某的暂住处,发现现场确有打斗情况,但室内却未见人影,且刘某某及其妻子的手机均处于关机状态。 眼见情况紧急,六横公安分局民警立马调集警力,查找刘某某的下落,终于在六横台门一个无人码头将报警人刘某某找到。 然而,面对前来的民警,刘某某却一脸茫然地疑问道:“你们无缘无故找我干嘛?”当民警询问刘某某是否就是之前报警称杀害妻子的人时,刘某某承认报警人确是自己,却对杀害妻子的事矢口否认,称“我们只是吵了一架”。 而当民警进一步询问刘某某的妻子现在何处时,刘某某却大大咧咧地回答道:“我不知道我老婆去哪儿了,我们吵完后,她就离开家,接着我也就离开了。” 刘某某的一系列回答让人大跌眼镜,如若只是吵架为何要报警自称杀人呢?原来,刘某某经常与妻子争吵,他对此感到十分厌烦。近日刘某某与妻子因琐事再次发生争吵后,竟然想到了报警“自首”,这样一来就可以在看守所里“清静”几日。 事发当晚,在与妻子争吵后,刘某某就拨通了“110”,妻子见他乱说话,便将其手机夺走并关了机,还带着刘某某的手机离开了家。最后,民警顺利找到了刘某某的妻子,确认其并未受到伤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最终,刘某某因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被普陀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8天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110”报警电话是为身处危、难、急、险的市民群众留出报警求助通道,恶意拨打“110”是违法行为,对拨打“110”取乐、滋扰公安机关工作秩序或报假警等行为,公安机关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严肃进行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