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市场上的减肥食品花样繁多,深圳某贸易公司年轻的女老板余丽(化名)发现其中有利可图,便安排其父余某在九龙坡一租赁房内生产瘦身咖啡,再通过网络销往全国各地。令许多爱美人士没想到的是,这种瘦身咖啡喝了居然头昏乏力。原来,余某竟在咖啡中添加了禁用药物西布曲明和呋塞米。近日,沙坪坝区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这家深圳贸易公司处以罚金15万元,并判处余丽有期徒刑3年,处罚金10万元,没收查获的工具和原料。 年轻女老板生产瘦身咖啡 今年25岁的余丽出生在渝北。2014年2月,20岁的她闯荡深圳,并注册成立了一家贸易公司,经营保健食品零售、保健食品、保健用品生产、加工与销售等,注册资金200万元,她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进入保健食品销售行业后,余丽了解到市场上减肥瘦身市场生意火爆,但代销厂家的产品利润微薄,如果能自己生产一款减肥瘦身产品,就可赚取更高的利润。后来,余丽逐渐了解到市场上燃脂瘦身咖啡热销。2015年底,她通过网上查询了解到,在咖啡中添加西布曲明或呋塞米有显著的减肥效果。 不过,西布曲明是一种非苯丙胺类食欲抑制剂,同时具有抗抑郁特性,曾经用于治疗肥胖症,可能会加重心血管风险。而呋塞米属于利尿药,被认定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2010年10月30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停止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已上市销售的药品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销毁。《食品安全法》则禁止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添加、使用呋塞米。 虽然西布曲明和呋塞米属于禁用药物,但面对暴利的诱惑,加上这种瘦身咖啡生产工艺简单,余丽还是心动了。随后,她安排父亲余某在九龙坡区租赁房屋作为生产场所,购买加工机械、咖啡原料、包装盒及非法添加剂,按照每4公斤咖啡添加3~5克西布曲明或呋塞米的比例,以深圳市某贸易公司的名义在重庆生产、销售其自创品牌“欧雷顿Z7”瘦身咖啡。 有毒瘦身咖啡销往全国各地 2016年9月,余丽联系姚某,由姚某利用他人账号在网上开设了“欧雷顿”总店,销售“欧雷顿Z7”瘦身咖啡。姚某在网上接到咖啡销售订单后,通知余丽安排生产和发货。 次年9月,沙坪坝区公安分局接到消费者报案后,会同重庆市食药监局沙坪坝分局,在余丽生产制作“欧雷顿Z7”咖啡的现场,扣押了包装机、分装机、电子计价秤等生产工具,以及包装盒9万只、包装袋12万个、防伪标识1.5万个及各种口味的咖啡260公斤。公安机关还在2名消费者处扣押了所购买的“欧雷顿Z7”咖啡2盒,在余丽处扣押“欧雷顿Z7”咖啡1盒等物品。 办案民警发现,2017年6月至9月,有200多名全国各地的消费者购买了“欧雷顿Z7”咖啡。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在查获的“欧雷顿Z7”瘦身咖啡中分别检出了禁用药物西布曲明或呋塞米。 消费者喝了瘦身咖啡头昏乏力 记者在网上搜索“欧雷顿Z7”咖啡,发现网页上立即显示出多条推销和介绍“欧雷顿Z7”咖啡的帖子,并有不少网友留言咨询该咖啡的效果和价格。这样一盒瘦身咖啡价格不菲:一盒30小包,每小包18克,每盒售价高达248元。 “欧雷顿Z7”咖啡在网上宣称,该产品来自美国基因研究所的全新配方,主要原料全部来自纯天然植物提取物,加入十余种对人体有益的维生素和氨基酸,并表示用了不瘦全额退款。包装盒上注明的产品成分为进口咖啡粉、植物沫、鲜奶粉、白砂糖、食用香精,故意隐瞒添加了西布曲明或呋塞米。 一些网友用了后,才发现“欧雷顿Z7”咖啡带来的副作用。一网友称“喝了4天头晕乏力还失眠”,另一网友也表示“喝了后感觉心慌,喘气也费劲”。还有网友好心提醒:有副作用了!快停,别喝了。 公司罚15万 老板获刑3年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单位深圳某贸易公司、被告人余丽在食品加工、销售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侵害了国家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公民的健康、生命权,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鉴于余丽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被告深圳市某贸易公司处以罚金15万元;判处余丽有期徒刑3年,处罚金10万元,没收查获的工具和原料。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闻者足戒 食品安全无小事 触碰底线必受罚 近年来,一些企业因触碰食品安全底线而受罚的案例屡见不鲜。对此,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胡元聪教授认为,这主要是由于以下几个因素导致的。首先,企业受到不法利益驱动。一些不法分子为了降低成本、牟取暴利,在生产、加工和销售各个环节弄虚作假,给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带来巨大隐患甚至造成巨大危害。其次,社会诚信体系不完备。商家诚信经营是食品安全的首要保障,由于尚未建成完备的诚信体系,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尚无法实施具体有效的诚信监管措施。最后,政府监管力度不足。一方面,食品行业产业链长,政府监管困难大、漏洞多;另一方面,违法行为被查处率还不高,导致违法成本较低,给违法经营者提供了可乘之机。 胡元聪教授表示,对于刚走向创业之路的企业来说,食品安全底线是一道高压线,万万触碰不得,否则创业之路就成为不归之路。首先,就法律层面而言,我国针对食品领域制定了严格的法律规定,违法生产经营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产品质量法》第49~51条、《食品安全法》第122~148条等都严格规定了违法生产经营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其次,就企业商誉而言,违法经营破坏企业自身信誉,损害的是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和消费者的信任度。最后,就社会而言,突破底线违法经营,既损害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同时也破坏了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胡元聪认为,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守住食品安全的第一道关口,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如果一小部分商家的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被及时遏制,就会逐渐形成某一行业内的潜规则,其结果必然导致 市场秩序更加混乱。对此,政府部门应该及时进行适度干预,督促企业依法经营,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提醒 生产不安全食品 要承担三方面法律责任 重庆妙珠律师事务所倪世钧律师则表示,我国现行《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该规定明确界定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具体而言,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包括事先、事中和事后三个方面:食品生产经营者事先应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事中应合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后的法律责任,则是针对违反法定义务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我国现行《食品安全法》设定了三个方面的法律责任。 倪世钧说,首先是民事赔偿责任,包括补偿性赔偿责任和惩罚性赔偿责任两种。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承担补偿性赔偿责任:赔偿消费者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损失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同时,消费者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此规定属于惩罚性赔偿,该赔偿不一定建立在消费者有实际损失的前提下,即使消费者购买后尚未食用违法的食品,仍可要求生产经营者支付惩罚性赔偿金。 其次是行政责任。根据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等的不同,《食品安全法》规定在责令改正的同时,还规定可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拘留等。 最后是刑事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构成犯罪的,应该承担刑事责任。值得一提的是,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支招 走路是最好的养生 减肥尽量不吃减肥药 那人们该如何科学减肥呢?专注减肥、养生的重庆疼痛养生专家毛希刚称,良好的生活方式,合理的膳食结构,适度的运动,管理体重的自觉性,以及尽量不吃减肥药,都是保持好身材的重要因素。 毛希刚介绍,国际最新的饮食观念,提倡低糖饮食;适量摄入蛋白质不会使人发胖,过量摄入糖类才会使人发胖,要减肥就尽量不要吃甜食。而进食的热量约占消耗热量的50%~70%,比较容易减重。 毛希刚表示,其实走路就是最好的养生,而且坚持晚饭后快步走一个小时以上。很多人肥胖的部位主要在臀部和腹部,这样的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不爱活动。所以要想减肥,必须改掉不爱运动的生活方式。另外,进食速度要慢,吃饭时咀嚼次数要多。因为这样不仅有利于唾液和胃液帮助食物消化,而且有利于减少进食,吃饭要以八成饱为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