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不利 预售五证齐全、现房也办理了“大证”,房产依然被查封,究竟该谁为此负责?北京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琨向中国之声记者解释,从目前的监管来说,多为事后备案,房屋前期的抵押情况不纳入行政许可批复范畴。比如,开发商把房子抵押给银行贷款,不影响他拿到预售证。在商品房销售过程当中,开发商所要拿到的证件,是有一些前置的行政许可,这个条件具备,承担这个审批许可的行政机关就应当做出证件证照的许可。那么在这些审查的过程当中,对法院查封情况是行政机关要考虑的,但是对于抵押情况,目前来看应该是不在审查的范围之内。而且就是大多数商品房开发的项目都会有抵押这种情况存在,尤其是在运用这个贷款资金,一般都会把这个项目土地或者是在建工程抵押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所以这个抵押本身并不是行政许可做出是否许可考察的因素。 杨琨认为,从情理上来说,体量如此庞大的项目、销售时间横跨几年之久,如果监管账户中资金流入出现与火爆销售场面不一致的情况,应当引起重视和注意。他认为,在现行政策下,解决开发商恶意欺诈的关键,是确保监管账户政策的实施。之所以设立监管账户,就是因为要规避开发商擅自动用、挪用购房款的一个风险。一旦进入监管账户,建设单位在没有完成开发条件的情况下,他是没办法动用这个监管账户里面资金的。这个资金在付款的时候,付款的对方的账户是不是监管账户,这个是我们需要很认真的去考察的一个问题。在付完款以后,在多长时间之内要办理这个网签,开发商有没有及时的办理保全。政府机关可以加强对一些重点项目的一个日常监管,从日常监管当中去发现问题。 近几年,各地陆续出台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实施细则,三亚市从2015年9月开始实施相关政策,半山半岛及半岛蓝湾的资金流向为何没有受到约束?需要等待相关部门回应。 半岛蓝湾外观 开发商称公司申请破产,“政府要帮助半山半岛重整”
购房者给中国之声记者出示的材料显示,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曾给民生银行上海分行发函,提出“依据开发企业提供的销售数据,民生银行申请相关法院查封的2个项目中部分房产已被销售,涉及1000多户购房人,建议民生银行会同相关法院向开发企业及购房人核实已售房源真实情况,依法解除已售房源的查封和抵押登记”。自己买的房子却被开发商拿去抵押,房产现在干脆被法院查封。业主们该怎么办?开发商中弘三亚分公司总经理孟祥表示,公司将申请破产重整。总经理孟祥说:“只能等,现在还在查封状态啊,还没解封啊,解封了才能办证。肯定是目前还不上钱,有钱早就还了嘛。公司申请破产重整,破产重整实际上是保证企业资产不被拍卖的,这样的话哪家法院也拍卖不了,照样运营。破产重组对业主的房子反而是好事,不是坏事啊,对企业是一个有利的事情。政府要帮助半山半岛重整,他们就是说重整不会有任何人开发我们的房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