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京开车回河北老家途中,丈夫郭某因“迷路”,在高速公路上临时停车查询导航,后遭货车追尾撞出数十米,车祸导致坐在同车副驾驶座位上的妻子韩某死亡。昨天上午,通州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郭某因犯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宣判后,郭某表示不上诉。 高速停车遭追尾被认定负主责 2018年1月8日6时55分许,在北京市通州区京沪高速公路出京方向10.9公里处,代某驾驶轻型厢式货车由北向南行驶时,将停在高速路上的郭某驾驶的小型客车撞出,造成两车损坏,小型客车乘车人韩某死亡。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州交通支队认定,郭某负事故主要责任、代某负次要责任。郭某事发后了解到他人报警,便在现场等候民警处理,并且于2018年3月7日经民警电话传唤至交管局朝阳交通支队接受审查。 公诉机关认为,郭某违反交通运输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郭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郭某系初犯、偶犯,无前科劣迹,可以酌定从轻处罚。 家属出具谅解书请求轻判 “我很后悔,都是我的错”,郭某当庭表示认罪。 据郭某介绍,当天他和爱人是从位于丰台区的儿子家出来,准备开车回承德老家。“早晨6点,我开车到京沪高速公路过了一个收费站,行驶了一段路后,我感觉走错路了,以为已经出高速了。”由于不熟悉道路,郭某将车停在了道路最左侧机动车道内,拿出手机搜索路线。 “停车后,我打开了手机导航,发现自己没有走错路。这时我想再开车往前行驶,但是还没来得及,就被撞了。被撞出去很远后,车才停了下来,我看到坐在副驾驶的爱人韩某靠在座位上没有说话,就叫了她两声,爱人没有回应,也没有动。” 事发后韩某的家人出具了谅解书。谅解书称,郭某与韩某为夫妻,事故发生时俩人正一同从北京赶往老家的路上,事故发生后郭某同样深受打击,为自己的过失行为表示深深的忏悔、自责、痛苦。家属表示,郭某同样作为受害人,因承受痛苦,近期身体情况不佳,此外还有79岁的老父亲要照顾,“我们作为韩某的家属,对郭某此次的过失犯罪表示谅解,希望司法机关对其免于追究刑事责任,从轻减轻刑事处罚,让我们这个家庭早日从痛苦中走出来。” 事发时妻子未系安全带 事发路段的监控显示,1月8日早晨6点54分24秒,郭某将车停在京沪高速主路上,55分52秒该车被从后面行驶过来的车撞上。 撞车司机代某在笔录中说,当天他从中关村送完水果回大兴区库房,从四环路进入京沪高速由北向南行驶,过了马驹桥收费站1公里远时,从慢车道驶入快车道。行驶了五六分钟后,前面一辆小客车突然向右变更车道,“我车前方出现了一辆黑色小轿车,两车相距不到10米远,这时我再采取措施已经来不及了,我的车就撞了上去,将小轿车顶到道路右侧金属护栏处。我下车查看时,看见开车的是一个男的,而坐在副驾驶上的女子已经不能讲话了。” 据悉,事发时,死者韩某没有系安全带,前挡风玻璃处有道裂纹,应该是韩某头部撞上了前风挡,承办检察官当庭强调,“所以说系安全带还是很重要的”。 经过审理,法官当庭作出判决,以犯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郭某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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