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3月30日电(吕春荣)日前,聂树斌父母收到河北高院寄送的国家赔偿决定书,各项赔偿共计268.13991万元。今日,聂树斌案代理律师向中新网记者透露,从申请到最终获赔期间,家属和河北高院双方经过了七、八次协商,法官也数次到聂家实地查看、了解困难。
代理律师向中新网记者提供的该份国家赔偿决定书显示,赔偿决定的具体数额如下:
(一)向赔偿请求人聂学生(聂树斌父亲)、张焕枝(聂树斌母亲)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1264820元;
(二)向赔偿请求人聂学生、张焕枝支付聂树斌生前被侵犯人身自由217天的赔偿金52579.1元;
(三)一次性支付张焕枝生活费64000元;
(四)向赔偿请求人聂学生、张焕枝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300000元;
以上赔偿金额合计为2681399.1元。
对于上述赔偿金额,双方是如何协商达成的?
聂树斌案代理律师辜光伟和王殿学向中新网记者介绍,期间有七八次协商,河北高院法官也数次到张焕枝家实地查看具体情况,主要是了解家庭困难的情况。
代理律师指出,双方主要沟通的是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130万元是目前国内最高的精神抚慰金,无论绝对数还是与人身自由赔偿、死亡赔偿金的比例上,都是国内最高的,体现出对生命的尊重,也对以后的精神抚慰金起到很好的标杆和示范作用。
1994年8月5日,河北石家庄西郊孔寨村玉米地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聂树斌被认定为凶手,于1995年被判处死刑并执行。
在聂树斌死亡21年后,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案再审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无罪。
2016年12月14日,聂树斌母亲张焕枝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聂树斌一案的刑事国家赔偿申请书,共计索赔1391万余元。(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