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深圳11月2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昨晚,深圳交警出“大招”整治乱开远光灯行为。从深圳交警官方微博发布的图片看,被查到乱开远光灯的车主需要坐到一把“绿椅子”上,体验被远光灯照射一分钟。除了体验远光灯之外,乱开远光灯的车主还会被罚300元并扣1分。此举引发网络热议,有声音质疑,让车主对视强光有害健康,处罚不能以“以暴制暴”;还有网友相信,在经过亲身体验之后,车主就不会乱开远光灯了,建议推广到全国。对此,你怎么看?对于治理乱开远光灯行为,您还有哪些好建议?
网友留言:
@Sword-unsheathing:早就该这样了。——别说什么这样的处罚有害健康,不能以暴制暴。只要体验一下一路上都是远光灯、眼睛被照得完全看不清前方路的情况,你就觉得:这个处罚并不为过了。因为很多人的确装着明白装糊涂,只顾着自己开车能看见眼前的路啊!至于前面的车、对面来的车能不能看清楚,他们根本不以为然。
@小小小小:看到有人评论“这么盯着看,伤眼睛”的评论我就呵呵了,首先你打远光灯,有时会害别人一辈子,你原地坐那里看一分钟能有多大损失?其次,能坐在那看的都是乱开远光的,无辜吗?还有,请大家把怜悯之心留给值得的人,违法违规在先的人,不值得同情。
调查结果:
超过六成的网友赞同治理远光灯:
微博网友@ k先生8862:应该给个一分钟近光灯,一分钟远光灯,再送一分钟近远光灯互闪,然后罚写一份看后感。
微博网友@ 微笑如若一阵风:没办法的办法,要用严法严罚促进一些道德的形成。
微博网友@ 离了烤肉啤酒毛豆就没法活的面条:现在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处罚,罚到你怕,跟处罚酒驾一样,光靠教育肯定不够。
微博网友@ Sword:早就该这样了。——别说什么这样的处罚有害健康,不能以暴制暴,那多数是没有体验过一路上都是远光灯、眼睛被照得完全看不清前方路的情况……
也有部分网友表示这么做有法外处罚的嫌疑:
微博网友@ 一条大河波浪宽:强烈反对“以违法的方式”处罚“违法的行为”!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十分清楚明确,并没有像本案“体验式处罚”的条文。任何人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交警执法同样必须“有法可依”,万万不能“想一出是一出”。
微博网友@ 安广禄:这种办法与其说是让乱开远光灯的司机体验远光灯的危害,不如说是用这种近乎残酷的办法来惩罚司机,因为远光灯对人体的危害连三岁小孩都知道。惩罚司机的办法有多种,为什么非要采取这种对人体是有伤害的办法?
微博网友@ 河小海:支持加大惩罚力度 扣分罚款都可以 但不支持这种看远光灯的行为,对视力会有影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