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经营着一家羊肉汤馆,夜晚却独自一人骑车在市区内四处游荡,一旦发现单身背包或骑车挂包的女子,瞅准机会便对其实施抢夺,两晚疯狂作案7起。日前,合肥警方成功成功将该男子擒获。
3月19日晚10时许,瑶海公安分局责任区刑警二队相继接到两名女子报警称,她俩分别在新安江路新海家园附近和东一环与长江东大街交口附近,被一名骑摩托车的男子抢走了自己的背包,背包内有手机和几百元现金。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奔赴案发现场对街头行人、路边门店经营主和摆夜市的摊主进行走访,同时调取“天网”视频监控。与此同时,市北二环与阜阳北路、北二环与淮北路、临泉路与四里河路交口附近再次发生受害人背包被抢夺案件。这些案件的作案手法与发生在责任区刑警二队辖区的两起案件基本一致。
于是民警将7起抢夺案并案侦查,通过走访受害人和周边群众,并调取案发周边100多个“天网”探头近20多个小时的视频资料一帧帧甄别,同时将嫌犯的图片发放给街面武装巡控警力。
3月23日凌晨3时许,专案组获取一条线索,嫌犯落脚点可能在北二环与蒙城北路交口附近正在拆迁的城中村里。瑶海公安分局合成作战室在全面分析案情后推断,外来流窜作案和前科人员作案的可能性较大。24日凌晨1时许,从小在寿县长大的长丰县人钱某进入专案组的视线。随着调查的深入,钱某的疑点进一步上升。
3月27日下午2点钟左右,侦查员与特警支队民警一起,化装成等公交上学的学生,守候在城中村出口附近的一公交站台,将从长丰老家回来的钱某抓获,经现场突审,钱某交待了骑车抢夺单身女子的犯罪事实,侦查员随即在钱某的住处找到了钱某作案时所骑的车及头盔和钱某所抢夺的受害人的两部手机等赃物。
据钱某(长丰县人,32岁)交代,早年在寿县长大,初中未毕业就先后到江苏省常州市、无锡市等地打工。2009年至2014年间,钱某曾因抢夺,先后被长丰县和庐阳区人民法院处理过。2015年9月份,释放后的钱某在北二环附近开了一家羊肉汤馆,小店生意还数可以。
今年3月19日晚8时许,钱某关了店门后,独自一人骑一辆跨骑摩托车在街头“闲逛”,四下寻找目标。当他骑到新安江路新海家园附近时,发现机动车道上有一名骑电瓶车的女子,他紧随其后,跟踪了约100多米后,见周边既无行人也无车辆,钱某便从该女子身后加速超过,顺手将这名女子放在电瓶车前方篮子里面一个女士单肩包迅速抢走,逃遁黑夜之中,待女子回过神了,钱某已“消失”在视线中。半个多小时后,在东一环高架桥下面,一名女子紧靠在快车道上行走,手里拎着一女式包,见时机成熟,钱某趁其不备,将女子手中的包抢走。3月22日晚,钱某又再次抢夺了几名单身女子。钱某还交代称,他一共抢了6部手机,两部手机“成色”好的,他留着自己使用,另外4部,则以每部一两百元卖给了大街上流动收手机的人。
目前,钱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