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罂粟壳炸鸡被捕,北京谢士荣炸鸡店居然罔顾食品安全,明知食客有可能成瘾的情况下,在炸鸡中添加罂粟,近日被北京检察院批捕。用罂粟壳炸鸡被捕,据老板称,自己动了歪脑筋后,店内的生意大好,每天纯利润能有300多元。据悉,2015年以来,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组织开展打击食品违法添加执法行动中,发现35家餐饮服务单位经营的食品中含有罂粟壳成分,其中5家已经被起诉。用罂粟壳炸鸡被捕,网友纷纷表示谴责,这简直是作死行为。
据谢士荣供述,2015年3月,他从安徽老家购买了罂粟壳,由于腌制鸡肉用的卤水大约1个月才会换一次,所以他每隔十天半个月就会在调料包里加入四分之一大小的罂粟壳。使用罂粟壳腌制炸鸡后,店里的顾客明显多了,还有不少回头客,销售形势大好。
炸鸡店每天出售添加了罂粟壳成分的炸鸡100斤左右,从2015年3月到10月,销售数量在10吨左右,炸鸡店每天纯利300多元。当检察官询问谢士荣是否知道罂粟壳的危害时,谢士荣回答说他知道食用加入罂粟壳的食品有成瘾性,但少吃也许对人体健康没多大影响。
2016年,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组织开展打击食品违法添加执法行动中,发现35家餐饮服务单位经营的食品中含有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蒂巴因等罂粟壳成分,存在涉嫌违法添加行为。现将调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移送公安机关并已提起公诉的5家,分别为:安徽省宿州市周黑鸭宿蒙路口店、宿州市埇桥区慧鹏周黑鸭经营店;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老铁烤鱼;重庆市合川区小沔镇有名面馆、合川区小沔镇天下第一粉。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共20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正在立案调查的10家。
用罂粟壳炸鸡被捕,据悉,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或罂粟粉,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关于“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的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2号),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上述餐饮服务单位中,已有25家被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犯罪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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