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街捅死两女子 受审仍无悔意
市汽车站天桥恶性杀人案开庭,检察官建议判张发能死刑
今年5月发生在广州市汽车站天桥上的恶性杀人案昨日开庭。罗定男子张发能自认生活不如意,工作遭到排挤,产生了报复社会的想法,光天化日之下拿着水果刀在天桥上乱捅,导致两人死亡。昨日上午,张发能被控故意杀人罪,在广州中院过堂受审。公诉人建议,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
声称工作不如意报复社会
据指控,因生活工作上的不如意,30多 岁的张发能产生了报复社会的念头。2011年5月11日下午3时45分许,他携带着水果刀来到了位于环市西路广州市汽车站对出的天桥上。当被害人小蕾(化名)走过时,即持刀对着小蕾一阵乱捅,直至小蕾倒地不能动弹。
随后,张发能又揪住壹马服装城2楼正对天桥的一家商铺内的女员工小赵进行捅刺。最终,小蕾和小赵均被活活捅死。张发能则被群众制服。
昨日庭审中,张发能对自己故意杀人的事实供认不讳,几乎没有作任何辩解。据供述,案发前张发能在小新塘购买了一把单刃水果刀,随即前往环市西路。之所以选择那里,是因为“人多”。法官问:“那里是火车站附近,警察很多,你不怕被抓么?”张汉发表示,就是等捅了人后让警察抓的。
检院建议判死立即执行
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指出,人生苦短,每个人都会遇到不如意的地方。只因为自己过得不顺,就要将愤怒发泄到他人身上,给他人造成伤害,这是一种切切实实的懦夫行为。经司法鉴定,张发能案发时并没有精神病,其行为极其凶残,社会危害极大,不仅给被害人家属带来了无法弥补的伤害,而且在闹市捅人,也在群众当中引发了恐慌。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张发能并没有表现出悔意,甚至连一句道歉都没有。
公诉人建议,鉴于张发能罪行的严重性,建议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而张发能的辩护律师则表示,张发能的行为实际源于一种变态扭曲的人格,从广义上来说,也是精神病的一种,恳请法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对此,张发能只是静静地听着公诉人和律师所进行的辩论,并在最后说了一句“我没什么意见”,语气异常冷静。
目前该案已经审结并将择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