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上午,香港中环。天空阴云低沉,干诺道中一座行人天桥旁,一群身着黑衣的人肃立于绵密的细雨中,脸挂泪水。
一天前,为救一名爬上天桥顶棚抗议的市民,香港警察刘志坚失足从天桥坠落,头部受创,送医院后不治离世。
15日上午9时许,货车司机刘玉棠攀上中环干诺道与毕打街交叉口的过街天桥顶棚,并打出条幅,抗议政府2008年为防御禽流感而影响他运送鸡苗的生意,且未做出赔偿。
刘玉棠站在天桥顶棚外缘,一不留神就会跌落。当时正值上班繁忙时段,天桥之下是湍急的车流。
眼见情势危急,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的香港中区警署重案组侦缉警长刘志坚从对面的交易广场攀上4米多高的天桥顶棚,并慢慢向刘玉棠移动。
此时,大雨滂沱,顶棚非常湿滑。突然,刘志坚失足,坠下天桥,后脑着地,当场昏迷。
刘志坚 后被送到玛丽医院,紧张抢救几个小时后,于当日下午不治身亡。
49岁的刘志坚1981年加入警队,到今年整整30年,其中在重案组工作也有20多年,还曾在PTU(香港警察机动部队,俗称蓝帽子)服务。他曾参与搜捕悍匪“鹅头”,获得警务处长嘉许。事发后,警方称他是一位“非常能干的警员”。
刘志坚坠下天桥,62岁的抗议者刘玉棠当时并不知情,又与警方僵持一个多小时,才被消防员制服。
“刘伯血压高,日晒雨淋两个多小时,为防发生不测,必须采取行动。”参加行动的消防员说。
刘玉棠随后因公众妨扰罪被捕并获保释。听说刘警官殉职,他方知自己已经铸成无可挽回的大错,后悔万分,两次跪地叩头,向刘警官家属道歉。“我觉得非常痛苦、抱歉、内疚。我从今天开始,不会再做任何对公众有损害的行为,希望得到大家谅解!”
不少市民批评抗议者不该在闹市区做出危害他人的行为。有市民说:“不要因为自己冲动的行为而给那些无辜的人造成伤害,甚至连累他们失去生命。”
香港大学学生陈业禧认为,虽然极端手法抗议有时确实能引来媒体关注,但此次事件令执法者无辜牺牲,抗议者遭人谴责,整件事情无人得益,值得反思。
中区警署指挥官罗卓洪说,尊重市民表达意见的权利,但要顾及他人安全。
警务处处长曾伟雄也呼吁,市民示威时,要守法、和平及有秩序,表达诉求应顾及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以免酿成悲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