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复旦大学举办的“数字化时代的调查性报道”圆桌论坛上,国内首份《中国调查记者行业生态报告》出炉,报告显示,有40%的调查记者“不打算继续”从事调查性报道,30%的选择“不确定”,愿意继续干的只有13%左右。(《中国青年报》6月14日)
调查性报道的揭秘性、挑战性和记者挖掘真相、维护正义的激情使这种报道形式充满了独特的魅力,调查记者也一度是众多有理想新闻人的追求目标。但是现在,这种职业的吸引力似乎正在被消解:调查记者群体已出现严重的的职业倦怠。
从调查结果看,造成倦怠的原因固然有不少,诸如竞争压力加大、收入不如意等,但作为激情澎湃的媒体人,调查记者最大的乐趣莫过于奉献有价值、有冲击力的新闻作品,而在一些业内人看来,这样的新闻理想似乎越来越难以触及:他们面临的风险越来 越高,采访突破的难度越来越大,不仅肩负着信息披露、舆论监督的本分,还必须学会保护自己。
众所周知,调查报告大多因揭丑而生,为公众利益去调查敏感、重大社会问题及权势人物与利益集团的不法行为。卷入报道的各方出于种种原因,或设法控制新闻源,或以各种方式向媒介和记者施加压力、阻碍调查。而在政绩和地方利益驱使下,膨胀的公权触角无处不在,正在成为调查性报道的最大阻力。统计显示,很多地方官员在处理本辖区热点公共事件时,对舆论监督的反应大都是消极的,个别人甚至抱有强烈的对抗。究其原因,在部分事件,诸如“血铅案”、“开胸验肺”等事件中,对监督表现抗拒的官员,本身就是事件的当事人。
而让人难更以接受的是,记者辛辛苦苦跑来的调查稿,有时候并不一定就能公之于众。央视《新闻调查》制片人曾经坦言:几乎每一期舆论监督节目,都会有公关行为出现,有一段时间,节目播出率只有50%,致使部分节目,“被贴上橙色标签永远锁入了柜子”。可以想见,一些内幕和黑幕费劲九牛二虎之力才被弄到手,但最终却无法见诸媒体,这对记者的积极性打击有多大。
不仅如此,新闻记者在进行新闻舆论监督时遭到打击报复的事件屡见不鲜。因为我国至今没有一部专业法律保障新闻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很多时候,调查记者总是在帮别人维权,而自己一旦遭遇到报复或伤害,反而和普通群众一样无助。据统计,我国以新闻媒体或记者为被告的诉讼样本中,媒体方的平均败诉率为63%;原告为公权力的,媒体方的败诉率更是达到了65.07%。调查记者表面看似风光,但揭露的问题越多,揭发的事件越大,他面临的危险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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