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科长的女儿要出国了,众老板纷纷送“路费”或出钱帮忙办手续。原来,他们都曾得到过这位科长的关照。昨日,全市检察机关举报宣传周正式启动之际,市检察院通报了这起职务犯罪案件。
“借钱”10万给科长买房
2010年初,市检察院反贪局在侦办一起受贿案时,得知某基建造价公司的法人代表徐某曾经“以借为名”,送给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某政府职能部门科长黄某10万元。
检察官迅速对黄某进行调查询问,后者承认共收受徐某贿赂24万元。
据悉,徐某是2006年想参与东湖开发区投资项目的评审工作,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黄某的。2007年初,徐某得知黄某准备购房,主动表示愿“借出”10万元。同年5月12日,黄某在鲁巷广场附近的车上收受了徐某送给其的10万元人民币。当年下半年,在黄某的帮助下,徐某的公司被 确定为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的受托单位,并陆续接了多个项目。
包里有18张银行卡
随后,反贪侦查人员搜查黄某的办公室,从其抽屉中搜出现金2.8万元人民币,从其皮包中搜出各类银行卡18张。在异常情况面前,黄某只得交待了,还收受了另外8家公司相关人员的贿赂。
这些银行卡涉及到8家银行、40余个银行网点和2家证券公司。办案检察官克服了种种困难,共查取各类银行凭证票据272份,调取书证材料70余份,形成笔录 41份。
最终查明,2006年至2010年期间,犯罪嫌疑人黄某利用职务便利,先后28次收受9家工作业务往来单位的贿赂,共计人民币75.2万元和美金1万元。
女儿出国成受贿良机
值得注意的是,有8家公司的行贿事由中有一条是相同的,他们听说黄某的女儿要出国留学,便以祝贺的名义送钱。
据黄某交待,收到的钱除了购房买车子消费外,分别存进了以自己、亲属之名开立16个银行账户和股票账户。去年底,黄某被判刑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