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 路桥收费中心原主任 赵近秋栽倒始末 【核心提示】行贿者说给100万,他说就要50万。他辗转多人借账号将钱收下,听到风吹草动,就将赃款迅速退回。他工作有魄力,从基层技术人员走上正处级岗位,他认为关照别人工程,收钱理所当然。赵近秋,武汉市路桥收费管理中心原党委书记、主任,兼武汉市城诚路桥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昨日,江汉检察院向媒体介绍了该案的调查始末。
“胆小谨慎”:听到风声,慌忙退赃
2009年底,检察机关接到举报,称武汉某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魏某承接工程中存在经济问题,曾向他人行贿。
江汉检察院暗中介入调查,随后正面接触了魏某。
魏某接受调查时,想到自己的事估计牵涉到时任武汉路桥收费管理中心主任赵近秋,便偷偷告诉了赵:检察院来找了我,估计是 调查你的事。
多少也听到点风声的赵近秋十分紧张。2010年1月和2月,在检察机关还没接触他时,赵就先后退还了25万和50万给行贿人,这是他受贿金额中最大的两笔。
2010年4月30日,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罪对赵近秋立案侦查,当日赵近秋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12日,赵被批准逮捕。
后来在庭审中,赵当庭认罪,但他和辩护人都认为,自己在检察机关立案查处前主动向行贿人退赃,不应计入受贿数额。公诉人当庭予以反驳,认为赵近秋当时的退赃行为是预见到“查处危险”,为掩饰犯罪而采取的被迫行为。
因一直听说检察机关在查自己,赵近秋始终处于高度紧张状态。因此当他到案时,精神很快崩溃,主动详细交代了自己的受贿行为。
赵交代魏某曾向自己行贿50万元。但魏某却不承认,开始说没这个事。
赵告诉办案人员,魏某拎着一个袋子给自己,里面装着50万,最下面放了张面值5元的纸币。赵不明白啥意思。魏告诉他,从公司提了50万,可能有几个人知道,但袋子里还有5元,就只有我们俩知道,到时你只要不说5元,我就永远不说。
他没想到,赵主动说了这个事。
受贿的那笔25万元,赵近秋是通过老婆的朋友提供的账号收下的,可见其足够谨慎。
检察院办案人员询问嫌疑人。
“内行领导”:小软件监控员工上班玩游戏
办案人员到赵的单位了解情况时,发现其口碑倒还不错,说他工作比较有魄力,很懂行,很少有人能糊弄他。
据介绍,赵近秋从基层的技术人员走上收费中心主任岗位,付出很多。他曾经获得过“五一劳动奖章”。
有段时间,该单位一些人上班时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情况比较多。赵近秋就通过小软件进行监控,在开会时不点名地说,你们上班做什么,我都知道。他这一招,使单位的风气大为改观。
与一些贪官收钱后往往滥用职权不同的是,赵收钱,但对工程似乎要求也比较严格,因为他比较内行,一般的弄虚作假很难欺骗他,办案单位尚未发现他受贿涉及到的工程出现质量问题。
检察院办案人员正在研究案情。
“随波逐流”:心照不宣的“潜规则”
行贿人的供述中,往往是“为感谢赵近秋的关照”、“为谋求赵近秋的关照”、“为继续谋求赵近秋的关照”。对工程建设老板来说,不把钱送出去,心里就没底,或者做了这个工程就没有下次了。有时他们送钱的目的甚至就是让对方做到“不为难、不刁难”。
同样,赵心里也有“潜规则”,给我就要,但不索贿,不太贪,工程质量还要过关。对他而言,这种方式是相对安全的。
检察官介绍,魏某从赵手中接过不少工程,一直想感谢他。曾让赵到自己建的楼盘中挑,看中哪套给哪套。但赵近秋并未看中,于是魏某就承诺给其100万元用于购置房屋,但赵某只要了50万元。
2009年7月,赵的亲戚家有个孩子上中学,想找个好学校。赵给谢某打个电话,想让他帮忙想想办法。
后来,经谢某奔波,终于上了一所名校。2009年8月中旬,赵近秋给谢某打电话称接到了录取通知书,但没想到还要交赞助费。谢某心知肚明,很快帮助交了2万多元的赞助费。
江汉法院审理认为,2007年4月至2009年10月期间,赵近秋利用职务之便安排他人承接工程,分别收受魏某、谢某、黄某某等人现金87.6 万元、金条一根(价值人民币1.14万元)、西服一套(价值人民币0.8万元)、购物卡一张(价值人民币1万元),共计90.54万元。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就在赵获刑后不久,赵的前任、曾担任武汉市城市路桥收费管理中心副主任的张汉华在市中院受审,他涉嫌受贿200余万元,颇有“前腐后继”之势。
办案人员介绍,工程招标、发包工作不透明,缺乏有效监督,部分权力过于集中,防腐、反腐教育不够,都是导致出现腐败问题的重要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