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额的养老院押金 在很多人眼里,陈先生算得上是一个成功的“北漂”。20多年的打拼后,他在北京有房有车有自己的公司。工作顺风顺水的他,一直有一个心病,就是千里之外的父母日渐苍老。 经过长时间的思想工作,陈先生的父母终于答应到北京随儿子生活。但父母有一个条件,就是不和儿子住在一起,“担心和城里的儿媳妇合不来”。 陈先生满口答应,同时在公司附近寻找适合的养老院。经朋友介绍,陈先生来到一家民办养老机构,“听说那里的条件不错”。 陈先生去咨询时,客户经理拿来一份《会籍管理办法》,“老人入住时需要在50周岁至80周岁之间,能自理,120万元在入院时就得交纳”。 据客户经理介绍,120万元是50平方米套间的押金,还有一种25平方米的套间,押金是70万元至80万元。“合同三年一签,老人离开这里时,押金可全额退还。交纳押金成为会员的老人,每月无需再支付床位费,但需交餐费和水电费”。 尽管会费高昂,但陈先生还是被告知:养老院已经住满了,只能预登记,前面还有300多人在排队。 一位业内人士说,民办养老院收取押金的多少,全凭经营者自己定。用老人们交纳的押金进行投资,赚取利润,已成为行业潜规则。有的老人攒了一辈子养老钱,本想安度晚年,结果资金链断裂,老板跑路,最后血本无归,这样的案例近期在各地频频上演。 早在2013年7月,尚佰易颐养苑开张。2016年2月,养老院告知老人:凡一次性交纳押金20万元的老人,均可享受免费食宿日常护理等养老服务。随后,有50多位老人交了800多万元押金,并签订了《入住协议》。 然而,经营到2016年7月,这家养老院先是停水停电,接着“院长”和员工也都渐渐地不见了踪影。无奈之下,老人将尚佰易颐养苑告上法庭。2018年年初,老人拿到了法院的民事判决书,但至今没有收到养老院应该返还的押金。 针对任意收取保证金的乱象,有一些地方立法机构开始出台相关规定。2017年11月30日,重庆市第四届人大常务委员会修订通过了《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于2018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养老机构因支付老年人入住期间的医疗等应急费用,需要收取保证金或者押金等费用的,金额不得超过该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月服务费的6倍。 有法律人士认为,游走在法律边缘的养老院保证金,一旦无法退还就可能被定罪。关于非金融机构面向不特定多数人以各种形式收取公众资金的,目前涉嫌两个罪名:一是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公众存款罪;二是非法集资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