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晚间,随着海航方面向韩国济州地方法院缴纳30亿韩元保证金,被扣韩国74小时的“海娜号”邮轮终于获得解押令启程返航,但围绕该事件的争议,却远未平息。
深陷舆论“漩涡”的海航集团及旗下大新华轮船公司与沙钢船务之间的纠纷,至今没有任何缓和的迹象。
海航集团旗下大新华物流、海航旅业负责人通过媒体发出对韩国法院的谴责,并要求道歉、声称抵制韩国游,甚至曝料沙钢船务与海航债务纠纷另有“高价黑幕”,公 安机关已立案侦查——这些举措继续引发舆论关注。
海航积极赔偿滞留旅客
2300多名旅客和船员被扣,不少无辜游客因此滞留。面对“旅游噩梦”,旅客顿时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加之被扣时间过长,应对措施不到位,导致旅客激愤。国家有关部门第一时间积极介入和关注,不少媒体由此发表评论,从不同角度分别对海航集团和沙钢船务提出质疑。
虽然不少旅客对海航方面包机接人前,要求旅客签订“免责协议”以获得及早回国机会提出质疑,但随着最后一批旅客随“海娜号”回国,以及海航方面宣布“赔钱增票”以弥补因行程变更造成的损失,平息了旅客的不满。
随后的9月18日,海航旅业董事长张岭宣布了三项声明。
声明称,从事客运旅游的“海娜号”邮轮与从事货运的公司及有关争议毫无关联,在此事件中,海航旅业及旗下邮轮和广大旅客同为韩国济州法院草率扣船事件的受害者,并称将在获得韩国济州方面向所有乘客的正式道歉并保证此类恶劣事件不再重演之前,全面抵制济州岛旅游,取消“海娜号”邮轮所有赴韩国济州岛航线及旅游组团业务,并保留对韩国济州方面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参与处理旅客事件的海航旅业邮轮游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韩录海却表示,“相关判断基于感觉”,对法律问题则表示“不清楚”。
业内人士否定“高价内幕说”
在安抚旅客的同时,海航相关方面对韩国法院、沙钢船务提出谴责和质疑。对此,9月16日15点17分,韩国驻华大使馆在新浪微博回应质疑,称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裁定,且韩国外交部就滞留旅客返回中国的各方面,给与了积极协助。
“海娜号”所在公司大新华物流质疑称:“大新华轮船在没有任何业务支持的背景下,以5.25万美元/日的高价,与沙钢签署长达82至86个月的长期租约存在黑幕可能,认为租约极其反常,非常不合理。”并曝料称:“海航集团和大新华轮船是两家完全独立的公司,大新华轮船在清盘后已经被香港破产署接管,海航集团只有履行担保的义务(如果法院判定成立),而没有支付租约的义务。”海航还认为,基于两家公司内部高层人士或存在经济利益方面的输送关系,相关部门已经介入,正在对此立案侦查。
《法制日报》记者几经周折,连线采访到国际航运业业内人士后了解到,沙钢船务与海航集团下属公司大新华轮船有限公司签订租船协议时间为2008年8月6日,从全球航运业权威公告——波罗的海交易所发布的航运指数看,当时以期租方式租船的价格根据租期长短价格有所不同,以两年租期为例,18万吨的好望角型船的价格在10万美元/日左右,5年期在6万美元/日左右,甚至有10年期6万美元/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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