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欧美等一些国家主权债务危机的陆续爆发,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引起了国际和国内社会的关注。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银监会于近日相继表示: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将进一步加强风险防范。
为摸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基本情况,今年上半年,中国审计署对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了审计,根据其今年6月公布的审计结果,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07174.91亿元。
根据审计结果,无论从债务结构还是偿债条件看,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从债务规模看,如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全部转化为政府偿债责任计算,债务率为70.45%,低于100%的警戒线。
“从相关债务指标看,中国包括中央政府债务和地方政府债务在内的政府债务余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不到50%,远低于发生债务危机的欧美国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说,在中国出现政府性债务违约的可能性是不大的。
中国银监会相关负责人也介绍说,今年上半年,银监会着力推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退出管理、合同补正、追加抵质押物、增提拨备和提高资本占用成本等任务,目前,平台贷款风险整体可控。
“但也要看到,部分地区和行业偿债能力弱,如个别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负担较重,部分地方的债务偿还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较大,对这些存在的风险隐患,需要未雨绸缪。”中国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说。
的确,随着审计部门摸清中国10万亿元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基本情况,中国各方将更多的关注集中在了重视地方政府性债务的风险,并从清理整顿、规范监管的角度及时、有效地进一步防范风险。
今年6月,全国人大财经委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的关于2010年中央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中建议,依法健全地方政府举债融资管理机制,规范地方政府性举债融资行为,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和偿债机制。
中国社科院与财政部财科所7月联合发布报告指出,债务危机是当前世界经济一个具有普遍性的特征,美国、欧洲、日本等经济体的主权债务问题日渐暴露;中国等新兴和发展中经济体积累的大量隐性债务、地方政府债务也是一个长期威胁。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7月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明确,多年形成的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较大,部分地区和行业偿债能力弱,存在风险隐患,须引起高度重视。中国相关的政府部门也出台措施进一步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
“从去年开始规定,列入全国财政收入百强县的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才能申请发行‘城投债券’,还规定,如果一个地方的累计政府性债务占财政总收入的比例超过100%,就不得再发行‘城投债券’新增政府性债务。”徐林说。
“正是有了这样一些严格的规定,使得很多投融资平台公司,难以满足发行‘城投债券’的资格和条件,这在相当程度上控制了‘城投债券’的发行规模,也降低了‘城投债券’的风险。”徐林说。
徐林还说,为了控制地方政府“本届发债下届还钱”的道德风险,针对“城投债券”,还安排了专门的偿债均摊机制,也就是将债券还本的压力在债券存续期内进行合理分摊,避免在最后一年累积过大的还本压力和风险。
中国财政部的相关负责人说,将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还款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的公益性在建项目,除另有规定外,不得继续通过融资平台公司融资,应通过财政预算等渠道,或采取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资金解决建设资金问题。
“今后,将抓紧研究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将地方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逐步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中国财政部这位负责人表示。
中国银监会的相关负责人说,下半年,银监会将用科学的机制让风险早暴露、早发现、可度量和早干预,严格,控制新增贷款风险。审慎开展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战略合作,加强土地抵押贷款管理,切实根据现金流覆盖情况分类计提风险资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