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日前下发通知,要求限期落实物价补贴政策,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据江苏省民政厅介绍,今年以来,受通胀预期增强、货币流动性过剩、灾害性气候、国际市场原材料价格变动等因素影响,江苏居民消费价格走势不断增强。10月份江苏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涨幅达5.2%,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0.8个百分点,为27个月来最高。1至10月江苏全省居民消费价格累计平均上涨3.5%。其中,食品类价格和居住类价格大幅上涨是CPI不断冲高的主要原因。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的持续走高,直接导致群众生活成本的增加,尤其给城乡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的生活带来较大压力。
江苏省民政厅厅长吴洪彪表示,近几年,江苏根据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情况,已先后7次启动价格 上涨动态补贴机制,共计下拨物价补贴省级补助专项资金24772万元。江苏省日前下发的通知,对物价补贴机制作了一些调整,将物价补贴的对象扩大为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城市 “三无”对象和孤儿等五类人群;将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的启动依据由全省季度居民消费价格涨幅调整为以省辖市为单位,按季度启动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当季度省辖市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或居民消费价格涨幅达到或超过3%时,即发放一次性物价补贴。
江苏省政府要求,各地要抓紧安排,提前向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和孤儿发放第四季度物价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结合本地实际,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发放工作应于12月10日前全部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