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几十万元买了经济适用房住不住是我的事?错!这属于浪费公共资源。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日前透露,上月广州已有两户经适房业主和6户廉租房住户因没有正当理由连续空置房屋6个月以上而被保障办收回了房屋。
这是广州住房保障办第三次收回保障房违规住户的房屋,与前几次不同的是,首次出现经适房因空置而被劝退房的情况。
9月1日起,《广州市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扣分办法(试行)》在广州市金沙洲社区率先试行,据悉这是全国首个相关管理办法。广州住房管理处副处长陈松透露,上月保障办通过第三方机构调查取证,发现金沙洲新社区有2户经适房业主、6户廉租房业主长期空置房屋,连续空置超过6个月以上。而在经过保障办的调查和劝告后,这8户保障房业主愿意自动退回房屋。
“这几户人家原来都在老城区居 住,后来申请金沙洲房子后又觉得上班不方便,小孩上学远,导致房子一直无人居住。经过我们劝告之后,他们都自愿退房了。”陈松透露。
引人关注的是,这是经适房第一次因为空置而被劝退,此前仅是经适房业主违规转租才被保障办要求退房。而这两户经适房业主的房款已经退回,而且按规定5年后才有资格重新申请。
据介绍,《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为有限产权,不得出租、出借,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购房人购房后将经济适用住房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要求其退还所购买的经适房,依法注销其房地产权登记。
之前,不少买了经适房的业主认为交了钱房子就是自己的,住不住都是自己的权利,而事实上购买经适房却长期空置也是会被收回房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