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扯西拉只为钱,不惜以身去试法 如果说对权力的渴望让王敬东迷失了心智,那么对金钱的贪婪则令他彻底疯狂。 王敬东妻侄女婿陈某某是拜泉县当地的“小混混”,曾因开设赌场、招摇撞骗被公安机关拘留过2次。就是这样一个劣迹斑斑的人,王敬东没有加以劝诫,反倒充当陈某某赌场的“保护伞”,与其狼狈为奸,沆瀣一气,两人一个台前,一个幕后,拉开了敛财诈骗的帷幕。 2015年8月,陈某某以王敬东能够帮忙承揽甘南县某工程项目的名义,向欲承包该项目的田某、扈某索要80万元“活动经费”。2016年4月,陈某某又以帮助承揽某小学工程为由,向田某索要80万元项目“运作经费”。仅这两个项目,王敬东就将160万元收入囊中。 由于项目资格审核严格,招标审批流程规范,王敬东请托的几个人都婉言拒绝,投标以失败告终。至此,田某、扈某才意识到王敬东并没有能力运作项目,便提出让其退回先前所收钱款。 然而,贪婪的王敬东怎么可能把吃到肚子里的钱再吐出来?王敬东告诉田某、扈某,这些钱先放在他这里,作为下次工程项目的运作经费。直到发案前,王敬东也未能承揽到任何一个工程项目,所谓的“运作经费”除部分用于归还债务外,其余的都被他挥霍一空。 2016年4月,王敬东主动找到自己的朋友刘某,提出手上有甘南县甘南镇某工程项目,授意刘某帮忙介绍有意向承揽此工程的公司。不久,刘某将曹某、邱某介绍给王敬东,面对口若悬河的王敬东,曹、邱两人早已被其公安局政委的身份和其所谓的“人脉”蒙蔽,双手奉上100万元作为项目“运作经费”。 王敬东是如何运作的呢?他一方面假意帮扈某运作雨水工程项目,让扈找三家投标公司参与该项目招投标;另一方面,在明知三家投标公司已缴纳保证金的情况下,仍然欺骗曹某、邱某,谎称自己找到三家投标公司进行项目围标,向两人索要需缴纳的144万元保证金。为了将戏演足,王敬东还向曹某、邱某索要3万元标书制作费。 巧舌如簧瞒真相,东窗事发悔恨迟 面对组织审查,王敬东百般抵赖,要么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真相;要么串供伪供,订立“攻守同盟”,其“心无人民、对党不忠”的丑恶嘴脸暴露无遗,“妄图阻碍组织调查和法律审判,借以逃脱法律制裁”的卑劣行径显露无遗。 被留置之初,王敬东依然嚣张跋扈,问东答西不配合,还以眼睛不好看不清文字、耳朵不好听不清办案人员宣读为由,拒绝在《留置决定书》上签字。 王敬东心存幻想,面对办案人员提出的质疑,他总以记不清、忘记了等理由进行敷衍塞责。 当办案人员询问工程项目运作经费的去向时,王敬东以全部交给“能人”王某承揽工程,手中有王某出具的102万元欠条和追讨王某欠款的起诉书等证据为由,妄图掩盖自己受贿的事实。经过办案人员多方取证,函询其他当事人和对欠条笔迹进行鉴定,最终,王敬东的如意算盘落了空。 经查,王某从未收取过王敬东的102万元工程“运作经费”,反而是王敬东在被留置前与王某进行串供,订立了“攻守同盟”。王敬东还嘱咐王某在有关单位找其谈话时,按照事先虚构的事实进行陈述,而王敬东提供的欠条和起诉书全部是其伪造的。 据涉案人王敬东妻侄女婿陈某某交代,为承揽工程项目,曾在2016年6月向王敬东送过80万元现金。在办案人员核实过程中,王敬东态度强硬,拒不承认收到过这笔钱款,还一口咬定是办案人员对他进行栽赃和诬陷。 王敬东心里清楚,这笔80万元行贿款是以现金形式给付的,而且是在办公室和陈某某单独见面,并没有其他人在场。并且在陈某某将装有现金的黑色手提袋交给他后,狡猾的王敬东把钱收下,又从书架上抽出三本书放进手提袋交给陈带走,声称“拎着包来空手走,怕影响不太好”。 再狡猾的狐狸终究还是斗不过好猎手。王敬东自认为做得天衣无缝,只要不承认,办案人员就奈何不了自己。办案人员发现,王敬东办公室书柜内的书籍都是成套或者系列丛书,有一套名为《配套解读案例注释》的丛书本应有5本,而书柜里只剩下其中的2本,其余的3本则在陈某某家中被发现。在办案人员出示的证据面前,王敬东终于低下了头,他喃喃自语道:“这样都能被你们发现。” 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回头迟。王敬东在忏悔书中写道:“如果当初自己不是‘官迷心窍’,不是‘利欲熏心’,安心做一名处级干部,生活会过的很好……现在,一切都没有了,再也回不到从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