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在婺城区法院第三法庭审理了一个案子。在原告席上,狗主人情绪激动地拿着一堆奖章,他说这些都是自己的爱犬获得的奖。
自从狗被撞死后,狗主人专门买了个冰柜,把它放在冰柜里,已经放了七个月了,每次一走到冰柜前就非常难受。“狗已经像我儿子一样了,每天早上一起来,都还以为它在我边上。”
而另外一个原因是,事故发生7个月了,但是赔偿还没有下来,“我要保存证据。”
村道上撞了一条“冠军犬”
2011年1 1月20日13时,鲍女士从朋友那里借来一辆车出门办事,在经过乾西乡栅川村时,撞到了路边的一只狗。狗当场死亡。
经鉴定,鲍女士撞死的是一条纯种的比利时玛利诺犬。据狗主人说,这只狗是2009年从温州花费2万元高价买来的,从小就放在训练场,还经过特殊的训练。
“我真是想不到这只狗会这么贵,我以为只是普通的土狗。”在法庭上鲍女士无奈地说道。
“光光训练三十个科目就花了1.2万元。”狗主人说,此外这只狗还多次在全国获奖,是一只“冠军狗”。
发现自己撞的狗价值不菲后,鲍女士只有选择报险,由保险公司赔付。经过责任认定,这个交通事故由鲍女士负全责。保险公司将根据交强险和第三人责任险进行赔付。
然而究竟该赔多少钱,保险公司和狗主人狗主人相持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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