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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多万装修款是房产商付的?
买了200多平方米的房子后,李建平通过房产公司一位副总,找了杭州一家装修公司,要求按样板房的规格装修。李建平共支付装修费13万余元。房产公司和装修公司的相关人员说,还有20多万元装修费,是由房产商支付的。
李建平:
当时,感觉13万元应该是够的。不过,这个装修的话,1平方米应该1000元装修费是要的。但我不清楚他们(房产公司)帮我付了多少钱。
辩护人:
这个装修款,李建平与装修公司是有清单的。
是否真的存在差价,仅仅是负责装修的人自己说说的,并没有相关单据。而且,也没有证据证明李建平知道有这个差价存在。
公诉人:
一套200多平方米的跃层住宅,按样板房精装修,13万元肯定是远远不够的。
李建平自己也说,这个装修,估计1平方米要1000元,他对这个差额肯定是有所认知的。
此前,李建平也曾多次在供述中提到“我这套房子装修费用肯定不止13万元,多余的部分肯定是房产公司挑掉的。”
买了又退的两间商铺
2005年,李建平以妻子的名义购买润丰商业步行街的两间商铺。由于当时这两间商铺已出租,双 方协议约定,商铺房价156.4万元,商铺租金68.4万元冲抵房价后,李建平夫妇再付差额部分房价款88万元即可。
李建平办证时的3万多元税费,是房产公司总经理支付的。事后,他还提前支取了14万元的商铺租金。2008年,他又把商铺退回给了房产商,却没有退还这笔还没有产生的租金。
李建平被指控从中实际收受17万多元。
李建平:
买房子要付税款,我没这个概念的。手续都是房产公司办的,他们没有和我说起。
预支租金,是我提出来的,当时也写了借条的,但后来对方没提起,我也就没还。
辩护人:
李建平是第一次买商铺,我们买房子办手续,都是房产商给个支付清单的,既然房产商没说要交税费,李建平就不可能知道,这就不能算是他受贿。
至于没有退回的14万元租金,也可以算是一种补偿,毕竟李建平卖出商铺时,价格已经涨了不少,但他还是以原价卖回给房产公司的。
公诉人:
李建平不是第一次买房了,按常理,税费就是买房者承担的,他应该知道的。
至于14万元,当时借条写的是2013年的商铺租金,而李建平2008年就把商铺退回去了,那这笔钱当然是应该退回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