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消费与促改革
《意见》特别体现了促改革的施政思路。李克强总理在两会的记者招待会等场合,多次提出当前中国经济转型的关键阶段,必须坚定不移推进改革,释放改革红利。
具体在信息消费政策领域,可以看到很多推动改革的突破。在《意见》中,特别提出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提出,着力消除阻碍信息消费的各种行业性、地区性、经营性壁垒。在已取消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基础上,年底前 再取消或下放电信资费、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等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管理事项。
《意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等等利好。这些政策,都将增强信息消费发展的内生动力。
值得注意的是,信息消费本身有其特殊的效应。
信息是现实世界的映照。推动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事业单位等机构开放信息资源,建立政府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等等,这些举措不单单将提供一个新的市场机会,更重要的是,这将促使中国公共服务机构透明化,更加有助于公众对于公共服务机构、政府部门的监督,这对于转换政府职能,约束政府行为,推动政府改革等等方面,都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信息消费与惠民生
民生是经济发展的根本,经济发展的目的就是为了改善民生。我国很多民生事业相对落后,养老、教育、医疗等服务业发展,服务供给严重不足,还有巨大的改善空间。
信息消费新政对于这些领域服务水平的提升,将是一个巨大的推动。《意见》也明确提出提升民生领域信息服务水平。
教育方面,《意见》提出,推进优质教育信息资源共享,实施教育信息化“三通工程”,加快建设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和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医疗方面,《意见》提出,推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完善医疗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等等;养老方面,《意见》提出,推进养老机构、社区、家政、医疗护理机构协同信息服务等等。《意见》还提出,加快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等内容。这些 “信息惠民”工程措施的实施,必然会将中国民生服务领域的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上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