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家暴可以这样做! 不过,由于取证难等因素,很多家暴事件因“证据不足”而不了了之。 以重庆市渝中区法院为例,《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三年来,该院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1930件,其中当事人主张存在家庭暴力的案件达183件,受害者中多为女性,年龄集中在30岁到50岁之间。 “当事人主张家庭暴力的多,但能提出充足证据的少,最终认定家庭暴力的案件更少。”该院相关负责人透露,在183件涉家庭暴力的离婚纠纷案件中,最终被认定家庭暴力的案件仅有26件,不到两成。 女性容易成为家暴受害人,一旦遭遇家暴,该如何处理?市妇联支招—— 1.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2.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可请求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4.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的女性,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5.对于无家可归的家暴受害者,可以到家暴庇护所申请庇护。 6.家暴受害人可以请求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居委会、村委会等对实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进行法治教育或心理辅导。 对于此事后续,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将持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