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单恋工作单位附近一家书店的店长,大学毕业不久的赵某求爱不成杀了店长。昨日上午,广州市中院一审对其作出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限制减刑的判决。出人意料的是,赵某当庭表示要上诉,请求二审法院判他死刑。
2010年1月,新疆青年赵某大学毕业后不久,来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工作,担任机场中转员。求学期间未曾谈过恋爱的他,不久邂逅年约18岁的机场书店女店长王某。
“她长得很像我以前追过的一个女孩 ,感觉挺好。”赵某借故向王某要了QQ号。在QQ上,赵某不断地给王某留言,表达爱慕之情,但遭到拒绝。
半年后,王某工作的书店搬到赵某工作的机场区域附近后,两人能经常碰见,但“她还是躲着我,我和她打招呼,她也躲我”,赵某想到她和其他男子有说有笑,感到自己“像个乞丐一样”。
为了摆脱痛苦的折磨,2011年4月24日凌晨,赵某找王某,想和她好好谈谈,王某避而不见。当天傍晚,他来到王某位于白云区高增村的住处附近,等她下班。7时多,他看见王某,提出请她吃饭,王某没理他。他深感愤怒,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划伤王某的颈部,又用刀朝她的脸、腰、腹等部位捅去……约几分钟后,他看到前来的警车,便跑回案发地点投案。
广州市中院昨日作出了判决,同时认定赵某须赔偿死者家属49多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