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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眼恐难保右眼或恢复视力
昨天上午10时,李某珂又一次被推入手术室。“第4个手术了,这次专门做眼睛的伤。”原计划14时结束的手术,一直做到16时。“从眼眶里挑出上百颗碎玻璃,有些碎片很小很小,导致手术费时更多。”参与手术的医生说。一个巴掌大的袋子装着手术清出的异物,里面全是碎玻璃,未见到有钢珠等金属,褐色的玻璃碎最小仅沙粒般大小。
“左眼破裂了,估计不乐观,右眼情况相对稍好。”医生说。记者看 到,李某珂头缠绷带,双眼贴着纱布,纱布以下的左眼眶,露出一截缝针的伤口。“左眼恐怕难保,右眼还有50%至60%的机会复原。”李先生说。
家属称“女友”“不是嫂子”
李先生表示,哥哥和妻子2009年结婚,未知有否登记领证。夫妻俩同在一个公司上班,“相处很好,感情没有问题”。
警方通报提到,李某珂因与犯罪嫌疑人的前女友来往,招致横祸。李先生认为,哥哥夫妇已经在一起3年,这个“交往的女友”“应该不是嫂子”。“至于是谁我也不知道,都是警方通报我才知道有这回事,嫂子自己也说不清楚。”
据了解,李某珂今年31岁,河南洛阳人,身份是广州尚鸿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此外更有包括职业生涯培训师、ICF国际认证教练等众多头衔。
事主家属: 要起诉快递公司
李先生怀疑,某品牌车4S店泄露客户个人消息,才让哥哥的购买记录、家庭地址和手机电话都落到嫌疑人的手里。案发时,李某珂接到一个自称该品牌车4S店的电话,通知有元宵礼品包裹相送,已经放在门口等他自取。由于他在两年前花50多万元购买了该公司品牌的轿车,因此并未生疑。至于该电话是由何处拨出,由于李某珂的手机还在公安局,记者无法核实。
“哪怕嫌疑人不是快递公司的,但我100%会起诉他们,追究法律责任。”李先生认为,正因快递公司把关不严,没有仔细检查便接收包裹,才会使炸弹安然送上哥哥的家门。
广州天河警方向媒体通报,2月6日晚上发生在天河区棠下街的一宗可疑燃爆物品伤人案件已经告破,天河警方经过侦查,于2月8日凌晨1时许在番禺区将犯罪嫌疑人郑某(男,38岁,河南杞县人)抓捕归案。
2月6日晚上8时许,天河区棠下街一名男子被可疑燃爆物品炸伤面部和手部。案发后,广州市公安局和天河区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并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8日凌晨1时许,警方在番禺区化龙镇某出租屋内将嫌疑人郑某抓获。
犯罪嫌疑人郑某初步交代:他因其前女友曾与被害者交往,心怀怨恨,蓄意报复,遂自制燃爆物品邮递至被害人住址,当被害人打开邮递物品时发生爆燃致伤。目前,郑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天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被害者仍在医院救治,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律师
快递公司未尽审查义务
广东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刘延宇表示,李某珂若失明,便达重伤标准,郑某的行为将构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罪,依法要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他还需要承担全部民事赔偿。
至于快递公司的责任,刘延宇认为应参照《货物运输合同》处理。其中,快递公司负有安全性保障的责任,而在这起意外中,该公司未尽审查义务,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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