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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乐清一村支书占良田建豪宅 立案一年未查处
2012-01-09 07:39:07   杭州网

[国土部门] 已经“以侵占良田”为由立案调查

随后,记者来到了乐清市虹桥镇国土资源管理所(以下简称虹桥所)。该所工作人员吴岳茂告诉记者,马岙村的豪宅一事,国土部门已经立案。按照吴岳茂的说法,在两年前该豪宅在破土动工的时候,虹桥所就曾派员去施工现场检查,发现豪宅涉嫌违规后,虹桥所已经进行了通知和制止,并将情况上报到上级单位。

“豪宅是否侵占了良田?”面对记者的疑问,吴岳茂表示自己不是经办人不是

很清楚,但他也给出了一个回答:“在农村建房侵占良田是很平常的事情,他们盖房子不可能拿着工具测量的,就算机关单位也很可能会超标。”

为了得到更为肯定的答复,记者找到了虹桥所副所长陈理安。陈理安副所长告诉记者:“关于马岙村村支书占用良田建私人豪宅一事,虹桥所已于2010年4月以‘侵占良田’为由进行立案调查了。同时,虹桥所也将情况上报到乐清市国土资源局,涉及的面积并未有网帖中提及的‘七亩’之多。”

“一般发现非法占用良田的建筑,我们是要坚决予以打击,并且拆除的,农村有很多良田被占用后,相关部门都依法拆除并将良田进行复耕。”陈副所长就马岙村这件事解释道:“我们一发现那幢豪宅非法占用良田之后,立即向淡溪镇政府汇报了这件事情的具体情况,并希望能够合力共同制止。”

事实已被认定,查处为何如此难?

既然事实已被认定,而且有关部门在开建之初就已经介入,为何大楼仍屹立不倒,装修工作也在进行中?

对此,陈理安给出了他的解释。当时国土部门发现豪宅开建后就积极立案查处,调查后发现已经在动工了,“面积这么大,这种行为是肯定要处罚的,它违反了《土地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是公司,就由政府通过法律程序进行拆除或者没收等。我们一直在积极组织力量积极查处,目前这件案子的总体报告刚出来,到了告知的程序,但与当事人一直无法取得联系。”

同时,他认为这里面还有一个特殊的情况。原来,该豪宅是以“华强联合控股集团”的名义登记的,该集团公司注册地址在绍兴市,法人代表为徐杏地,正是马岙村村支书。陈理安告诉记者:“这幢豪宅占地总面积近4000平方米。建筑主体约953平方左右,其中有500多平方米是高速铁路拆赔的指标,属于异地安置。”用陈副所长的说法,“因为高速铁路建设是国家重点工程建设,获得拆赔的主人可以边建设边办手续。”

陈理安还说,该豪宅的建筑主体是建筑用地,除了拆赔的部分土地指标还有原有房屋的土地。涉及侵占良田的部分只是台门(即大门前的空地)里的1000多平方米。

边建边办手续的说法,根本站不住脚

这记者就有所不解了,根据记者此前从乐清市虹桥镇规划所了解到的情况,马岙村的豪宅土地已收编为村庄规划用地,但没有进行具体的规划,那这建筑主体为建筑用地的说法又从何而来。同时,这种所谓的异地安置是否合法合规?带着这样的问题,记者走访了律师。

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一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马岙村的豪宅,如果是用于个人居住,则是宅基地,即农村的建房土地,只能归农民享有(原则上归本村村民享有)。而该豪宅用公司的名义登记,则是公司用地。公司用地的前提,第一,必须是国有土地;第二,如果是占用集体土地,则应该是当地的企业报由村集体讨论通过后再上报相关部门审批。而该豪宅在国土资源部门登记的是“华强联合控股集团”。位于绍兴的企业,不应该在马岙村建房。

而关于国土部门“国家重点工程一般是边建边办手续”的说法,陈一来表示“根本站不住脚!”“任何拆赔,都必须按照相关的规定,先拆迁到位了才能建设。”陈一来告诉记者。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记者 蓝莹 摄影 叶圣义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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