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锦荣(左)与律师在判决送达书上签字。记者黎旭阳摄
昨日,曾经轰动一时的千万富翁何锦荣“被精神病”一案重审,在广州市荔湾区法院宣判。法院判决医院向何锦荣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案件受理费15210元,由原告何锦荣负担14160元。案件司法鉴定费用21200元,由广州脑科医院负担。
法院认为,脑科医院对何锦荣的收治过程并不存在过错。当时是何锦荣妻子陈某致电脑科医院,称丈夫何锦荣出现精神异常、有暴 力行为,要求医院收治。“如果家属强烈要求将其送精神病医院进行诊治,医院是没有理由拒绝的。”
不过,法院认为,医院对何锦荣的诊疗过程存在一定过错。法院认为,医院对何锦荣的病史采集主要是依据当时妻子陈某的意见,但在何30天的治疗观察过程中,何的母亲、兄弟姐妹等其他近亲属,曾多次向医院反映何并无精神疾病等情况,要求让何出院。这些情况虽然引起了医院的重视,组织了全院专家进行病历讨论,但医院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一步补充、核实病史。
医院已构成对其人身自由权的损害。但医院并未侵犯何锦荣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和名誉权。
■庭审现场
何锦荣表示上诉
昨日,在法官宣读判决书时,当读到“本案受理费15210元,由原告何锦荣负担14160元”时,脑科医院的代理律师和何锦荣前妻陈某(被追加为本案第三人)的代理律师,均相视一笑。但另一边,原告何锦荣和他的律师则非常不满。当法官宣布闭庭后,何锦荣的律师谢建东当即抛出了一连串的“为什么”表达了不满。
“为什么法庭还没有询问我们对判决的意见就宣布闭庭?为什么判决书避开了这么多事实,连何锦荣究竟有无精神病这一点都没有提到?何锦荣当晚被送进医院,医生已经说何并没有精神病,让他回家,为什么这么重大的事实,法院竟然没有提及?每天在医院喂他吃药,明明没病,这不是侵犯了生命权吗?……”
庭后,何锦荣告诉记者,事发当晚,医院以“查白粉”为由让他开门,结果一开门就吃了记重拳,鼻子被打出血,随后便被人用铁丝“五花大绑”起来。“医院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还是坚持说我有精神病,这些难道没有侵犯我的名誉权、生命权、健康权吗?”何锦荣表示他一定会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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