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日报》报道 15日,涉嫌入室强奸的深圳联防队员杨喜利委托律师到派出所报案,举报杨武涉嫌诬告陷害罪和重婚罪,并以媒体报道严重失实为由,向宝安区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广东某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侵犯其名誉权。截至16日下午,西乡派出所已受理举报,宝安区法院已接收起诉状,但未决定是否立案。
举报杨武涉嫌重婚
11月8日,南方某报刊登《妻子遭联防队员毒打强奸 丈夫躲隔壁“忍辱”一小时》报
道。宝安警方全面收集各方证据,除了收集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受害人的陈述外,还依法调取了案发现场的监控录像,进行了大量的走访调查。警方调查证实,虽然杨喜利与受害人王某此前相识并有来往,但已掌握证据表明,杨喜利的行为涉嫌强奸犯罪。宝安区检察院随后以涉嫌强奸罪批捕杨喜利。
15日,杨喜利的辩护律师、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波受托到深圳宝安区西乡派出所报案称,王某的丈夫杨武等人利用媒体介入,对有关案件事实予以加工、改编、虚构、伪造,造成不实报道,严重侵害到杨喜利的权益,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杨武等人涉嫌诬告陷害罪。他还向派出所举报称,杨武未与原妻子离婚,此次事件中的王某与杨武并非夫妻关系,杨武的行为已经涉嫌重婚罪。
16日下午,西乡派出所已经正式受理了赵波律师的报案。
向媒体索赔100万
15日,赵波律师受杨喜利委托,向宝安区法院递交了状告广东某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的民事起诉状。起诉状称,广东某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南方某某报的该篇报道,与现场监控视频、宝安警方的警情通报内容不符,多处严重失实,大幅内容被加工、改编、虚构、伪造。该新闻的发布,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对原告及其家人造成不可挽回的负面影响。
起诉状要求,判令被告停止侵害原告名誉权;按原刊登不实报道的版面尺寸,连续30天刊登赔礼道歉信息,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万元。
目前,法院已经接收了赵波律师提交的起诉状和相关材料,是否受理尚未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