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后:医患双方协商,赔偿金额有异议
昨天中午,小苏的父母和亲属再次赶到了涉事医院。
苏强告诉记者,在媒体报道之后,医院一度答应两天之内一定给家属一个满意的交代,“但实际上,这个答复拖了4天才给了家属一个并不满意的答复”。
记者在医院11月15日给家属的书面答复中看到,医院对“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的违规行为再次表示道歉”,对民事赔偿数额及项目,医院提出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精 神损害抚慰金、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费用等4项,合计为20万元。医院“考虑个案因素,本着道义精神,再增加5万元的补助以上共计25万元”。
这个数字,与家属提出的60万元赔偿还有较大距离。双方的差异主要在死亡补偿费上。“医院按农村人口的标准来算,我们要求按城镇户口的标准来算,”苏强说,“我们虽然是农民,但在东莞生活了11年,为何仍然按农民的标准来赔偿?”
疑惑:若无过错,医院为何赔钱?
不过,让人颇为疑惑的是,既然小苏是重症手足口病突发性死亡,医院没有用错药,医院为何还愿意“赔偿”?
对于这一点,小苏的父母已经无心去追究。“我们不是要追究医院和医生的责任;人已经死了,无法复生;我们只是希望医院给我们一个满意的赔偿”。
熟悉东莞医疗领域的知情人告诉记者,“这主要可能还是因为医生撕改病历的行为太恶劣,引起了公愤,医院也希望尽快平息此事”。
知情人说,“医院提出的那个数额,是为医生撕改病历付出的代价;如果没有这个情节,单纯的医患纠纷,医院则不一定愿意就这样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