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CCI
不存在未付加班费
据员工介绍,他们今年1月就向GUCCI提出了赔偿请求,但GUCCI(中国)贸易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回复离职员工的公开信表示:根据核查电脑中全部历史考勤记录及加班记录,“确认公司不存在没有足额支付加班费的情况”。
虽然GUCCI方面坚决不承认存在未支付加班费的情况,但记者得到的一封GUCCI公司高管发给各门店经理的邮件显示:“严谨 提醒关于晚上点数一事,现在规定不管任何原因,任何理由,到晚上11点还没有点数正确,必须立刻打电话给我报备,并让所有员工下班”。
一直关注这一事件的深圳大成律师事务所杨乾武律师表示,这封信表明,GUCCI在社会的舆论压力下做出了改进,但仍违反自己公司下班时间为晚上10点的规定,过去情况比现在更加糟糕。
向员工下达“封口令”
虽然事发后,GUCCI方面曾向媒体回应“正在积极对此特殊事件进行深入调查,并将尽快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妥善处理”。但员工至今为止仍未收到GUCCI公司的道歉及赔偿。与此同时,GUCCI公司却向员工下达了“封口令”,给每位店员发放了关于“敏感问题”的标准应对答案,并要求对疑似暗访记者的顾客要特别注意,并完整记录其对话过程,向公司进行报告。
记者拿到的一份员工上交给GUCCI公司的谈话报告显示,当有一位顾客向店员问如果丢了东西是否你们自己赔偿时,该员工则按GUCCI的标准答案回复:“不好意思,这是公司内部的事情。”
>>劳动部门
异地注册难以监察
9日,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接受采访时表示,辞职员工与GUCCI公司在加班时间和加班费计算方式上存在较大争议,且双方都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建议辞职员工去申请劳动仲裁。
但这一表态并不被投诉员工和律师认可。杨乾武说,GUCCI方面出示的证据有两个:一是电子考勤记录,二是所谓上海静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GUCCI公司实行综合计算公式工作制的批复,但两份证据都有问题。他说:“一方面,GUCCI公司的电子考勤记录并未按照一般惯例让员工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对照,而电子考勤记录是可以被进行人为修改的,同时‘先打卡再加班’的情况也无法在考勤记录中显示。其二,不能拿上海的地方行政许可适用深圳,这是显而易见的。”
对此,罗湖区人力资源局有关负责人称,相关法律仍存漏洞,因为GUCCI在上海注册,所有深圳员工均以劳务派遣方式签约,在深圳的店铺并未成立公司,连分支机构都不算,就相当于GUCCI“在深圳的柜台”,劳动监察部门难以获得相关信息,他们也很为难。据新华社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