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孙某离婚后,郭女士得知孙某曾强奸自己与前夫生的女儿小娜,为此她报警将孙某送入监狱,又起诉孙某要求夺回两人所生女儿的抚养权。昨天记者获悉,密云法院判决两人所生女儿由郭女士抚养。
郭女士诉称,2000年,经人介绍,她带着与前夫生的两岁女儿小娜嫁给了孙某。两人结婚后,郭女士于2003年又生下一个女儿小婴。婚后,孙某好吃懒做,整日无所事事,双方因此不断发生矛盾,争吵不断。去年10月,两人终于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女小婴由孙某抚养。
然而,在离婚后不久,郭女士发现13岁的女儿小娜怀孕了,在多次追问下,小娜终于告诉母亲,她在母亲与继父长达10年的婚姻生活中,曾经多次被继父孙某强奸,由于年幼不谙世事,她并没有告诉母亲,郭女士对此毫不知情。郭女士盛怒之下向警方报案,孙 某因涉嫌强奸罪被抓。
今年4月,孙某因强奸罪成立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由于孙某入狱后两人婚生女小婴无人照料,而且认为前夫的行为无法给予女儿良好教育,郭女士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女儿小婴的抚养权。
正在服刑的孙某辩称,双方离婚后,郭女士没有给过小婴一分钱抚养费,自己虽然入狱,但他的三哥可以抚养女儿,因此不同意郭女士的诉讼请求。
此案主审法官收案后,多次耐心做孙某工作,孙某仍不同意把女儿交给前妻抚养。最后法官综合各方面因素,从有利于小婴身心健康、保障其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支持了郭女士的诉讼请求,判决小婴由郭女士自行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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