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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难过哭坏眼
亲眼看到阳阳被打死,使鲁振东在深夜常被噩梦惊醒,坐在黑黑的屋子里发呆叹息流泪。阳阳的母亲哭坏了眼睛,她有时记得阳阳已经离开,有时又像完全不知情,在家里转着圈地寻找,或者在空旷的菜地里大声喊着:“阳阳,阳阳,回家了!”
8月24日,记者找到了鲁家仅有十平方米的简易房。门口的菜地已荒芜了,菠菜早已没入杂草中。鲁振东坐在昏暗的房中,床沿发黑,周围落满灰尘。
今年4月底,村委会收回了菜地,简易棚被停水停电,菜农们陆陆续续离开。“没水没电已几个月了,我们走几十分钟路去接点水来维持生活。”鲁振东称,他们一直没有离开,就是想找到个可以讨说法的地方。
■索赔困境
行凶者已无单位
律师
说法
律师认为,金世彬察觉到陆某精神不正常,未采取适当措施引发危险,在阳阳受到伤害时未予有效阻止,对此 事负有一定责任;玻璃厂作为雇主,对职工没有尽到管理之责。
5月底,阳阳的家属将陆某和其妹妹、邻居金世彬、陆某打工所在的玻璃厂起诉到丰台区法院,索要赔偿37万元。
金世彬称,他也是被害者,当时被追打,只能逃跑躲闪。“当时也在大喊告知周围村民,在得知阳阳受伤后,我也及时打电话报警,我没有任何责任”。
前天,记者找到雇用陆某的玻璃厂法人代表韩先生。他表示,陆某在去年曾在单位工作了几个月,当时厂方并未察觉到他患有精神病,“他在车间和员工生产玻璃,有人曾说过他有些反常,但并不知道他有精神病”。韩先生表示,去年年底,公司与大部分员工已解除合同,陆某就是其中之一,“我们已和他没有劳动关系,我们并无责任”。
村委会称无责任
律师
说法
京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康凯认为,村委会有联防队,在管辖范围应该加强巡逻保障安全,如果精神病人进入村子伤人,村委会有管理不善的责任,“不能因为是外地人就推卸责任,村委会是属地管理,不是属人管理”。
阳阳的家属认为,在槐房村发生的命案,根据属地关系,他们希望村委会能给予一些补偿。鲁振东说:“村委会开始一直说,向上面反映反映,我们就没有将村委会作为起诉主体,希望进一步协调。”8月24日,槐房村村委会主任姚先生表示,村委会没有责任,索要赔偿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由法院来认定。
“跟我们有什么关系?你们是我们的村民吗?”姚先生称:“就算你们来种地是有协议的,也只是种地的,没有别的。要是我们本村的村民把孩子打死了,那我们有责任,一个承德的外地人把孩子打死了,我们没有责任。”
■逝者
哄弟弟的小哥哥
前年,阳阳的弟弟出生,一家四口住在10平米的简易房中,父母睡在床上,阳阳睡在床边用木板搭的床板上。
鲁振东说,他每次想到阳阳,眼前就会浮现出几个画面:凌晨3点,父母去新发地批发市场发菜,他躺在小弟弟身边哼着不成调的摇篮曲哄他睡觉;早上6点,阳阳随父母起床,挽着带泥的小裤脚、提着水桶给青菜浇水;每天上学前,阳阳会走到床边,“啵”地亲弟弟一口,再提着书包出门。
鲁振东说,到了阳春三月,地头的菠菜已经又青又高,马上就要出菜了,他本打算等收菜卖钱后,就给阳阳买套新衣服,“孩子那套衣服已经穿一个冬天了,我还没来得及买,他就没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