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元元上吊自杀所用毛巾。
杨元元生前照片。
杨元元生前所住宿舍。
上海海事大学女研究生杨元元11月26日在宿舍自缢身亡事件,自从被网络和媒体曝光之后,一直被炒得沸沸扬扬,网上各大论坛热传热议,矛头大多指向海事大学校方。
近日一位自称杨元元校友的网友发表文章,称杨弟向学校索要35万元赔偿款,其中30万元“用于为母亲购房”,将矛头转向了杨元元的亲弟弟。一位自称“杨元元亲弟弟”的网友在天涯论坛发帖回应,截至发稿时,该帖访问量已超过50万。
前日上午,杨元元遗体在上海火化。前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北大博士、杨元元亲弟弟杨平平(应 要求化名),他表示,他本人在和学校的谈判中,始终未提钱的事,而是将焦点聚集在“11月26日抢救为何拖延”这一问题上,网上的帖子纯属无中生有。
竟索要35万元充当购房款
“杨元元校友”爆杨弟“真面目”:
近日,一位自称为“杨元元校友”的网友在网络发帖,称杨元元在海事大学读研究生属于公费性质,只需交1300元的住宿费。海大读书的同学中比她贫困的还有很多,而且杨之前在社会上工作过,多少有点积蓄。所以经济拮据不是罪魁祸首。
他同时称,网上热传的校方“逼死”杨元元的种种报道也是子虚乌有,并暗示“某几个人利用了社会的同情心和中华民族的传统善良美德恶意攻击我校名声”。表达自己作为一名上海海事大学学生的愤慨。这位网友表示,他坚决反对学校“赶走”杨母一说,并向广大抨击该校的网友提出疑问:“让学生的家长在宿舍中生活70天,扪心自问,你自己的学校有过么?”
而根据这位发帖人的叙述,杨元元的弟弟在姐姐自杀后,从未去看过姐姐的尸首,也根本不知道姐姐的尸首在哪里。而他在这个时候出现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向上海海事大学索要安葬费,开口就是35万元。作者还爆出,其弟索要这35万元,其实是用来充当购房款。
亲口否认向学校索要35万元
杨弟接受本报电话采访:
13日中午,“北京大学环境学院在读博士”、杨元元的弟弟以用户名ywhtao在天涯发帖回应了网友对于他的经济问题和他为什么没来接母亲一起住的质疑,并表示自己绝非不孝顺的“白眼狼”。
在该帖中,杨弟表示:“开始没有让母亲来也是因为我怕这年没生活费,靠我攒的钱生活不下去”。他还表示:“如果你们非要用钱来衡量做过什么。那只能说我读研以后找家里要了100元钱,然后给家里带了3000元钱,(给姐姐)买了一个6850元的电脑”。
杨元元弟弟还表示,在姐姐自杀前,他原本计划让母亲2010年春节来与自己一起长住,并打算明年3月一家三口一起去三亚自助游,“打算作为一个惊喜”。
昨日,身在上海的杨平平(化名)接受了本报记者电话采访,他承认天涯上的帖子是自己发的,所述情况全部属实。“说话要负法律责任的,我不会乱说话,和学校的每次谈判都有录音,我保证自己未和学校提过35万元赔偿款的事宜,而是希望他们对11月26日当日为何未能及时抢救姐姐给个说法。”杨平平说。
那么35万元赔偿款纯属空穴来风?“有可能在争执过程亲戚中有人负气随口说的,但绝对不是我。”杨平平表示。
盲目考研杀了杨元元
徐小平博客:
知名教育咨询专家徐小平14日在博客上发文,称“每年都有很多大学生自杀。但杨元元的死,还是特别震撼了我……作为一个教育咨询者,我甚至觉得元元的死与我有关。”
根据此前显示,杨元元有记录的工作经历只是在武汉一家英语培训学校的两年工作经历,其余五年人们不知道她在干什么,但徐小平断言:“不用猜测,我相信她基本都是在考研的漫漫长夜中度过。”对于这一过早逝去的生命,徐小平痛心地写道:“假如元元在考上研究生之前任何一刻找到我,我都会用我生命最强大的力量,告诉她的人生道路应该怎么走!”
他为元元提出了四条颇具建设性的建议,令人深思的是,其中前三条建议的关键字均为“工作”,最后一条建议则是“工作之后再进修”:
1.工作。她要做的,是努力积累经验,不断提高工作表现,提高工作收入。
2,工作。经验改变命运。
3.工作。说不定她的顶头上司听了她的课特别欣赏她,就任命她做了副手,月薪两万多元。
4.工作之后再进修。工作了七八年的杨元元,手上肯定有了不少钱,为妈妈肯定尽了很多孝,为社会肯定也做了很多善,这个时候,她觉得知识不够用了,需要去北大清华进修进修了……
文末,徐小平写道:“盲目考研杀了杨元元!”
杨元元事件回顾
网友矛头指向一:校方
2009年11月26日早上,上海海事大学2009级法学系研究生杨元元被发现在宿舍卫生间内用毛巾上吊自杀。半个月后,一篇网络热帖直指,校方刻意隐瞒了杨元元死亡真相,而其之死在于校方的“强行撵人”。被学校撵走的对象是杨母,因为家境贫困,杨母曾在杨元元入学后约两个月的时间内,借住在该校学生宿舍。校方对此回应称,帖子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
网友矛头指向二:杨弟杨舅
杨元元的母亲、舅舅和舅妈为善后事宜与学校磋商,向校方提出要35万元的死亡赔偿金,校方则表示愿意给予家属16万元的慰问金。有网友质疑北大在读博士弟弟杨平平不主动分担姐姐重担,不尽赡养母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