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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否已具备全面推广金融IC卡应用的条件
这位负责人指出,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制定标准、搭建平台、引导试点、夯实基础、营造环境等多种方式,不断拓展金融IC卡在全国各地的行业应用,已在三方面具备了全面推广金融IC卡应用的条件。
一是完成了金融IC卡基础设施建设。据介绍,历经10年的努力,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标准规范、密钥体系、全国性交易转接和清算平台、一卡多用的业务模式,既能满足传统的支付应用,也能实现身份标识、信息记录等公共服务功能,具备了有效衔接各个部门、各项产品、各类渠道的能力。
二是发卡和收单局面已基本形成。目前我国已有200多万台POS(销售点终端)已可受理金融IC卡,占到终端总量的三分之二。发卡最多的商业银行已累计发行金融IC卡超过1000 万张。
三是行业合作不断推进。据这位负责人介绍,目前央行已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达成共识,将在社会保障卡上增加金融IC卡应用,发行具有支付功能的社保卡。此外,央行正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研究移动支付技术标准,商业银行、中国银联和电信运营商也在积极探索移动支付应用的实施。
推进金融IC卡应用有无时间表
日前发布的《意见》明确指出:2015年1月1日起,在经济发达地区和重点合作行业领域,商业银行发行的、以人民币为结算账户的银行卡应为金融IC卡。其中,经济发达地区主要指各直辖市、省会级城市,沿海和内地经济发达区域等,重点合作行业目前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医疗、公共交通等行业。
这位负责人指出,在受理环境改造方面,截至今年6月底,直联POS应能够受理金融IC卡,全国性商业银行布放的间联POS、ATM(自动柜员机)的受理金融IC卡的时间分别为2011年底、2012年底前,2013年起实现所有受理银行卡的联网通用终端都能够受理金融IC卡。
在商业银行发行金融IC卡方面,至2011年6月底前,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和招商、邮储银行应开始发行金融IC卡。2013年1月1日起全国性商业银行均应开始发行金融IC卡。2015年1月1日起在经济发达地区和重点合作行业领域,商业银行发行的、以人民币为结算账户的银行卡均应为金融IC卡。
推进金融IC卡应用是否会增加持卡人负担?
针对推动金融IC卡是否会增加持卡人负担的社会疑问,这位负责人指出,推动金融IC卡技术标准迁移必然会带来一定的成本,但对成本计量需要综合考虑:
一是全面推进金融IC卡可有效降低伪卡欺诈损失,增加金融服务附加值;二是当生产、采购规模扩大后,会自然带动金融IC卡产品使用价格的下降;三是金融IC卡的高安全性和多应用加载能力,能为持卡人带来更多的应用附加值,使支付更加方便、快捷、安全。
这位负责人指出,金融IC卡技术标准的迁移是一个渐进过程。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持续向好,业绩不断提高,商业银行在今后若干年中分摊成本是完全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