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公司 需要归还这10万元吗? 另外,《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冯女士可以返还不当得利为由,将房产中介公司起诉至法院。如果房产中介公司届时无法拿出合理的证据,证明其与冯女士之间存在中介合同或为冯女士提供过中介服务,则房产中介公司应向冯女士返还这10万元的不当得利。 冯女士听完分析,焦灼的心情终于有所平静。但是,值班律师还是告诉冯女士,由于不知道房产中介公司手头到底有哪些证据,所以诉讼还是存在一定的败诉可能性。 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此处的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基于对行为的性质、相对人以及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冯女士认为自己这10万元是作为房款转账给房产商的,因此在打款给房产中介公司时,其对行为性质及相对人都有错误的认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相关规定,冯女士可以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撤销事由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如果法院或仲裁机构认为撤销申请成立,那么房产中介公司需要向冯女士归还这10万元款项。 提醒: 转账时务必确认收款方身份 买房对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一件大事,是大宗钱款交易。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也借此提醒市民,买房子时至少要注意这几件事: 1.签订合同时务必确认卖方姓名或名称,并仔细阅读责任条款及免责条款。 2.在合同上签字时,请务必确认合同非空白合同。 3.转账时请务必确认收款方身份。 4.索要发票时,请务必确认发票抬头及款项性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