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批转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这是我国首部由国务院批转的促进就业专项规划。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形成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2月8日《人民日报》)
国家将形成正常工资增长机制,实乃民之所盼,令人欣喜。
正常工资增长机制的关键之一在于“正常”二字。那么,如何才能确保“正常”呢?
近年来,各地不断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但不少百姓反映感觉收入增加不明显。有网友说,看看相关数据,再看看自己的收入,“我拖了大家的后腿……”。这是为什么呢?问题在物价跑得较快。因此,正常工资增长机制要体现“正常”,首先要与物价指数挂钩,让“钱袋子”跑得过CPI,从而保证百姓不因通货膨胀而蒙受损失,不因物价上涨而使生活水平下降,产生切实的“增长感”。
其次,要做到“提低”与“控高”相结合,防止百姓工资“被增长”。如果不能有效“提低”并“控高”,努力缩小收入贫富差距,往往会形成低者更低、高者更高的态势,造成中低收入人群在统计上“被增长”。“提低”就是按照规划要求,使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控高”就是调控部分国企高管过高薪酬和某些收入过高行业的工资水平过快增长。
发展经济的目的,就是要让百姓的日子好起来。形成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就是要给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增长感”,大幅提升他们的幸福指数,让他们更多分享改革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