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南方都市报》报道: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透露,经查,挖地窖囚禁性奴案嫌犯李浩在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属事业编制,非公务员。洛阳警方人员22日透露,因可能与地窖中的两起命案有关,被解救的4名女子均已被刑拘。(9月24日《京华时报》)
随着河南洛阳“性奴案”被定性为重大刑事案件,并通报公安部,因报道此案受到人身威胁的记者受到警方保护,“国家机密”风波的暂时平息让公众的注意力回归案件本 身。
据本案最新的调查结果称,挖地窖囚禁性奴案嫌犯李浩在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属事业编制,非公务员。与此同时,由于被疑与地窖中的两起命案有关,被解救不久的四名“性奴”旋即又被刑拘。
抓捕“性奴案”嫌犯李浩自然是毫无争议,但对于受尽2个月甚至更长时间折磨与侮辱的性奴刚被解救出来,却又遭刑拘的悲惨际遇,人们颇感不解:他们不也是受害者吗?
对此,警方的依据是“怀疑被解救的四名性奴与地窖中的两具女尸有关”,而此前的新闻报道的披露也给予了依据——被囚禁的几名“性奴”竟然出现为李浩“争风吃醋”的情况,甚至帮助李浩杀害另外两名不听话的“性奴”。因此,即便并无直接证据表明被解救的四名“性奴”杀了人,她们却也难逃帮凶之嫌。
尽管如此,我们却不能忽视这样一个问题,四名“性奴”当时处于处于一种病症的状态: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有专家分析,“在被长期非法禁锢并遭受性侵的过程中,这些女子很容易产生强烈的不安全感和生存危机。几名女子求生的本能远远盖过所谓的礼义廉耻,她们表现出的症状又叫‘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又称人质情结或人质综合征,是指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正是在这一病症状态下,出现性奴之间为侵害者而争风吃醋,甚至帮助犯罪者杀人的极端情形。
诚然,患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并不能成为被解救的四名女子免除刑责的理由,但是对四名女子实施刑拘,不过使其从暗无天日的地窖,换到了公安部门的看守所,只是在短暂安置调查过程中才获得了片刻的自由。据此可以判断,四名被刑拘的女子目前很可能仍处于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状态,也即是说,相对于囚禁并施加伤害的罪犯,她们也许对警方的恐惧更甚,在刑拘提审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性奴”为罪犯辩白的情形。
因此,笔者认为刑拘有理,但不妨先对患上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四名“性奴”进行唤醒治疗,这既是让河南洛阳“性奴案”大白于天下的必要举措,更是对污点犯人“性奴们”的人性关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