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史记》和元杂剧版的《赵氏孤儿》里,我们读到了什么?有弃恶扬善的伦理观,有负重忍辱、舍生取义的牺牲精神,也有司马迁所说的“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己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困厄”的任侠之气。正是这些具有民族文化高辨识度的价值取向,成就了《赵氏孤儿》的经典地位和史诗品质。然而,对惯于用电影承载哲思、也坚持在作品中寄寓个体情怀的陈凯歌来说,未必会满足于对一则古老故事中规中矩的摹写?
在影片中,此程婴非彼程婴,他已经不是那个义薄云天、果决无畏的大忠大勇之士,而是一个乐天知命、自鸣得意的草根医生。他有些胆小怕事,遇到危险常不知所措,也当然不会有司马迁和纪君祥笔下的那般豪侠气魄。更重要的是,除了给赵朔之妻庄姬看病之外,程婴未受过赵家丝毫的恩泽,这便拆解了他救赵孤可以不问代价的逻辑前提。于是,程婴只能因为一场偶然卷入了灭门事件,然后,偶然连着偶然,直到把自己的孤儿送到了屠岸贾高高扬起的手臂中。据导演解释,这一改动,是为了给程婴为何献出自己儿子提供一个更有说服力、更充足的理由。这个观点乍看有理,深究起来,却问题不少。
影片中,尽管程婴卷入这起事件纯属偶然,就效果而言,此程婴与彼程婴殊途同归,做出了不可思议的牺牲。既然结果都是牺牲,一个是为了报恩、有强大信念和精神支撑的牺牲,一个是不甘不愿、稀里糊涂、良心瞬间发现而牺牲,相较而言,前者反而更有逻辑感和说服力。退一步讲,我们姑且认为这样的改编是合乎人性逻辑的,更值得商榷的问题则在于:程婴若是在卑微琐屑的动机下被迫完成了救孤的义举,原著所高张的史诗般的磅礴之气和士人一诺千金、舍生取义的慷慨情怀,便自然被消解一空了。当故事的文化内涵被悄然置换之后,那么,它 还是让全世界读者为之击节感喟的那个《赵氏孤儿》吗?
改编过后的影片,一方面大幅度更改了程婴的身份和性格,也就等同于放弃了在原著人物及情节基础上使其更饱满、更合理、更戏剧化的努力。另一方面,影片又并没有在另一种逻辑推演的过程中完成自圆其说的叙事建构。凶残如斯的屠岸贾,既然知道程婴家有两个孩子,又凭什么相信程婴交出来的一定是赵孤?屠岸贾难道就这样心安理得地让程婴来自己府上做门客,而且毫无防备地让他为自己下药治病?这样的一些逻辑瑕疵,影片中并不少见。原有的叙事模式被拆解了,新的模式又立得不够坚实。这是影片给我留下的首要的印象。
将程婴“矮化”处理的另一个后果,便与所谓的“复仇”主题相关。按照现在的剧本走向,编导更像是要把程婴塑造成一个反复仇、反暴力的信奉泛和平主义的小人物,这不仅有程婴性格上的原因,更有庄姬那番让孩子长大后忘记仇恨的临终遗言。可是,这个创作意图实施得很不彻底。所以,影片为我们所呈现出来的程婴,始终处于激烈的自我矛盾和分裂状态之中——他口口声声要放弃复仇,却常常活在复仇的欲念当中——主人公这种自相矛盾的心理表征。于是,“复仇”这一原著中的核心情节,在影片末尾仿佛成了一起偶发事件,由于没有前情的铺垫,不仅乏力,而且有突兀和生硬之嫌——赵孤(程勃)对义父屠岸贾的感情,从极爱到极恨,从相亲相爱到刀刃相见,中间居然几乎没有任何铺垫和过渡。作为全片戏眼的“复仇”就这样仓促了事,也多少有些让人费解。
对于经典,是“遵命”还是“重构”,无谓优劣,自然是创作者的自由选择。遗憾的是,电影《赵氏孤儿》既没有做到对原著的“忠实”,也没有完成自足的价值建构,它成了悬空之物,在两个方向上都不甚讨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