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已经夺去了58条鲜活的生命。尽管事故是由无证电焊工违章操作引起的,但已查明,幕后杀手却是这些尼龙织网、毛竹片、聚氨酯泡沫。
对于聚氨酯泡沫,人们在悲剧中记住了它的名字,刻骨铭心。2007年江西梧州市酒吧,2008年深圳南港舞王歌舞厅,2009年福建长乐市酒吧,一起起火灾带走了多少生灵,而聚氨酯泡沫屡屡充当着夺命真凶,真是触目惊心!聚氨酯泡沫已经成为当前火灾亡人的罪魁祸首。而上海“11·15”火灾惨剧,更是让人们对聚氨酯泡沫不寒而栗。
聚氨酯泡沫一旦燃烧就会产生含有剧毒氰化氢的气体,40秒人就会窒息死亡。按理说,对于这样的杀人魔鬼,叫停使用刻不容缓。然而,对之似乎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和普遍警醒。也许当无辜的生命远去,震撼和震惊的惨烈渐渐淡出人们的记忆,那么,悲剧即定要重演。
对于聚氨酯泡沫,国际上是否作为不可或缺的建筑装饰材料,想必相关部门是清楚的。事实上,国内一些建筑装饰企业看重的是它的优势,比如与同类产品相比,装饰效果比较好,粘结强、防震抗压、具有超低温热传导率、隔音等,因而在建筑装饰中大量被使用。正因为有这样的优势,相比几次亡人的火灾,自然不会给整个建筑装饰市场太大的冲击。
目前,对于聚氨酯泡沫的控制,依然停留在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不少地方也出台了相关规定,如去年,深圳就出台了《关于禁止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材料装修、装饰的公告》,并对公共场所落实检查整改。而至于建筑的外立面使用聚氨酯泡沫,似乎还未引起相关部门的警惕。从上海“11·15”火灾案来看,控制聚氨酯泡沫的使用,显然不能仅停留在人员密集的娱乐场所 、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对于人口密集的企业用房、高层居民住宅的外立面包括室内装修同样需要控制,并且有必要规定或采取强制的措施。
针对上海“11·15”重大火灾,有关专家呼吁,应从更大层面上尽快出台规定,比如建筑工地脚手架必须用难燃和不燃材料搭建,杜绝聚氨酯泡沫用于外墙保温和室内装修,必须用难燃的物质代替。然而,在目前还没有其它更好替代品的情况下,能不能出台强硬规定杜绝使用聚氨酯泡沫,这关乎整个建筑装饰材料行业的利益,况且在当前轰轰烈烈的城市化建设、旺盛的市场需求情况下,必然会动一发牵全身,必定会有一番激烈的博弈。在这样的背景下,叫停聚氨酯泡沫,似乎难度相当大。
事实上,不仅是聚氨酯泡沫,国内的建筑装饰材料可谓琳琅满目,难免鱼目混珠。由此,在关乎人命,基于对生命的尊重下,确实需要相关部门对建筑装饰材料疏理一番,或权威发布,让公众明晰发生火灾时,哪些有毒甚至剧毒,哪些安全性比较高,让公众理性选择,这同样也是防患于未然。
火灾防范是一个系统工程,完备的防火设施、人们的防火意识、快速的应急救援机制,都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的发生或降低危害,但最大程度上控制或叫停使用诸如夺命的聚氨酯泡沫等剧毒材料,也须纳入防火系统工程范畴。同样,对于房屋建筑如何防火,发生火灾时如何利于救援,都需要从科学的角度进行考量,也就是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减少悲剧的发生。
在人的生命面前,聚氨酯泡沫的诸多长处都是不值一提的。人们不希望听到每一次火灾背后不断重复着聚氨酯泡沫引发的悲惨故事。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上海“11·15”火灾再次向人们提出了这样的疑问,何时能终结“聚氨酯泡沫”夺命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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