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分析当前价格形势,研究部署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政策措施。会议确定了四项政策措施,其中包括“必要时对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11月18日《京华时报》)
近几个月来,各种民生消费品和物资涨幅惊人。商务部发布的数据显示,11月上旬我国36个城市18种蔬菜批发价格同比涨62.4%,平均售价每公斤高达3.9元。从菜米油盐到天然气、棉衣,价格就像搭上登山车,一个劲地往上蹿。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生活成本严重提高,百姓可谓“日日心慌”,由价格暴涨而累积的怨气也越积越多。对物价上涨的无力感如此明显,百姓急盼政府及时介入。在此背景下,国务院提出“价格临时干预”的措施,显得非常及时必要。
但就“价格干预”措施,我们不能盲目乐观。因为国务院提出的“必要时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目前至少传递出了两方面的信息:一、当前还不是“必要”的时候,也就是说,还不需要进行价格干预。二、表示中央的态度:中央知道当前的价格水平和民生疾苦,会不惜一切代价保民生。说白了,所谓的“必要时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目前还只是一个承诺,何时实施,如何实施,实施到什么程度还要看具体情况。
再回到“价格干预措施”本身,这本就是一把市场“双刃剑”,效果明显,副作用也不少。一个常识是,在宏观调控手段中,这种“有形手”的 魔力对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伤害最大,直接后果就是限制物价的同时也挫伤了生产者、经营者的积极性。比如限制菜价,最终伤害的是菜农。结果最受伤的还是弱势群体本身,使得他们愈加困难,从而导致市场供应不足,最终走向另一个极端:有钱买不到东西。更重要的是,直接价格干预很容易遮蔽多种矛盾,比如,经官员的“有形手”拿捏后,很容易打乱市场的竞争生态,还可能成为地方政府自利的举动。
其实,对价格干预担心的背后,还存在公众对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与决心的质疑。比如人造油荒逼宫涨价、天然气涨价、自来水涨价、居民用电涨价等等,在这些必须被及时叫停时,一些部门、专家甚至还表态“还有上涨空间”,其结果可想而知。再如控制房价,从4月份的“国十条”到9月底的“新国五条”,调控政策此起彼伏,但房价总是涨幅在做形式主义的下降,从没有真正下跌过。调控一再成为“空调”后,显然会使得所有对政策抱有期待的百姓感到无力,进而担心物价的调控会否步此后尘。
所以,“临时价格干预”只是必要时不得已的选择。此次物价上涨并不是单纯的卖方恶意抬高价格所致,其特点是粮油、蔬菜、棉花等大宗农产品价格上涨严重,这些产品大都与老百姓生活有关,低收入群体感受则更为明显。所以,最重要的措施应是保证供应,避免市场价格受供求影响大幅波动。只要有效保障原材料、能源等上游商品供应,价格水平的控制就容易得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