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不了的婚:欠款丈夫“玩消失” 背上600余万债务,丈夫多年未尽抚养女儿责任,但对丁玲华而言,这段分居快10年的婚姻关系依然是她挥之不去的漫长梦魇。 2018年1月,丁玲华回国后即准备与何川离婚,但这个离家近10年的男人却不同意协议离婚。丁玲华随即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何川却和她玩起了失踪。 丁玲华告诉记者,法院联系何川的所有电话、短信,他均不予回应,法院的诉讼材料、判决公告也无法送达给何川。2018年7月,因为何川不到庭,无法证明二人夫妻感情破裂,法院未准丁玲华与何川离婚。 2019年4月9日,丁玲华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但和第一次一样,何川依然不知所踪。丁玲华告诉记者,天河区法院的工作人员前往何川在云南昆明的租住地找了一天,却得知他已退租回到江西。 丁玲华担心,哪怕这些债务最后被判为何川的个人债务,若自己到时仍未离婚,法院可能会另案执行她个人财产的一半作为何川的个人财产。 坚持申诉称 “我没有做错事” 从小受客家传统教育的丁玲华,一直认为作为妻子应该贤惠、无条件的信任丈夫。她曾一度无法接受丈夫不回家的事实,“我是哪做错了吗?为什么我的丈夫不回家”?为此,她患上轻度抑郁症。 2014年,得知丈夫在外欠下巨款,自己也要同时承担数百万债务后,丁玲华更是绝望到想要自杀。这个在工作中一直要强也一路顺遂的大学副教授怀疑自己:是我还不够好吗?为什么我要这般倒霉? 2017年在美国访学的一年里,通过阅读心理学的相关著作及不同文化间的碰撞,丁玲华逐渐意识到,婚姻中的失败和随之而来的债务并不是她的错,“我理解了我自己,我没有做错事”,丁玲华说。 想法的转变也让丁玲华更有勇气去面对巨额债务,虽然几次上诉被驳回,但她依然没有放弃为自己维权。2018年1月,最高法《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也让她看到希望。 该司法解释提到,“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该司法解释出台时,丁玲华所有的共同债务案件已经终审结案。新司法解释出台十几天后,最高法再出台《关于办理涉夫妻债务纠纷案件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已经终审的案件,甄别时应当严格把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津错误、结果明显不公的标准。比如,对夫妻一方与债权人恶意串通坑害另一方,另一方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无端背负巨额债务的案件等,应当依法予以纠正。再审案件改判引用法律条文时,尽可能引用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四十一条等法律。” 丁玲华的代理人,上犹县方圆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赖作森告诉北青报记者,丁玲华的案子症结在举证难的问题,因为未能举证借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此前所有的再审申请均被驳回。 如今,46岁丁玲华依然在对这几起案件进行申诉,“我没有做错事”,丁玲华多次强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