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6日电 据香港《明报》网站报道,香港荃湾一名男子早前因驾驶没有营业牌照的“白牌车”被罚停牌1年。近日,该男子涉嫌在停牌期间驾驶,5日晚被香港警方拘捕。 5日晚9时许,新界南总区交通部特遣队人员根据线报,发现一名早前被判停牌的26岁陈姓男子,疑似仍在驾驶车辆,遂于荃湾和宜合道埋伏,并发现目标男子驾驶一辆私家车,随即将其拘捕。 陈姓男子涉嫌停牌期间驾驶及驾驶汽车时没有第三者保险,现正被扣留调查,有关车辆也被扣查作进一步检验。 根据香港警方的资料,陈姓男子于2月26日因干犯非法驾驶汽车作出租或载客取酬用途、驾驶汽车时没有第三者保险被捕,并于4月25日被裁定罪名成立,判罚3000元(港币,下同)、80小时社会服务令及停牌1年。 根据香港《道路交通条例》,任何被取消持有或领取驾驶执照资格者,于取消驾驶资格期间在道路上驾驶汽车,或被取消个别种类汽车驾驶资格后,在道路上驾驶该种类汽车,即属犯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万元及监禁12个月。如属首次定罪,该人驾驶资格至少取消12个月;如再次被定罪,其驾驶资格至少取消3年。 另根据香港《汽车保险(第三者风险)条例》,任何人若没有为汽车购买第三者保险也属违法,最高可被判罚款1万元、监禁12个月,并吊销驾驶执照12个月至3年不等,车辆并且会被吊销牌照及被扣押。 香港警方表示,由于停牌期间驾驶车辆并没有第三者保险,乘客及其他车辆或道路使用者都可能失去应有保障,呼吁市民停牌期间切勿驾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