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目不一:土地收储没有相关协议,另有村民签订征地补偿或土地流转协议 大王店镇佃头村村民张涛(化名)称,这次土地收储,他虽然签了字,但手里没有任何协议,村两委就此事没有开过村民代表大会,“一开始量地没人去,签字更不用说。后来不签字,乡镇干部就挨个找,他们宣传征地的项目就是华讯方舟。” 记者走访发现,涉及土地收储的村民手里都没有相关协议,是否合法合规,并不知情。 也让记者疑惑的是,区政府发布的是土地收储公告,而涉及的村庄,有的村民签订的是征地补偿协议,有的村民签订的是土地流转协议。 名为土地收储,实际操作中却是土地征收或者土地流转。概念模糊的背后隐藏了什么?当地政府又如何回应外界质疑? 根据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的征收,须由国务院批准。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也须由国务院批准。徐水区涉及征地的村庄范围内,是否有基本农田?记者就此询问徐水区国土资源局并查询地籍规划资料,并未得到正面的答复。 当地农业农村局:土地确权登记证发放未完全落实 村民反映以往征地建成商业地产 为何村民没有领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徐水区农业农村局一位负责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负责人称:“咱们全县才发了没有多少。好些个村都是看他们乡镇怎么安排,咱们县有几个乡镇统一规划的,人家就不发了。按照要求2018年底就发完了,但实际工作还到不了那一步。” 根据《河北日报》去年7月的报道,在全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暨纠纷调解仲裁工作会议上,省农业厅、省农工办要求务必于2018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 当地政府在实际操作中宣称,涉及征地的部分村庄将进行棚户区改造。此次征地补偿协议签署阶段积分将与日后棚户区改造相关联。按照相关规定,农村集体土地不具备棚改的硬性条件。而且去年10月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严格把好棚改范围和标准,坚持将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国有工矿区、林区、垦区棚户区作为改造重点。 部分村民反映,当地政府以往征地过程中,存在以公共利益之名征地,最后建成的却是商业地产,持续攀升的高房价导致当地群众反映强烈。记者实地走访征地片区和周边区域,发现多个房地产楼盘已开工建设并对外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