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危险时拨打110寻求帮助是正确的处理方式,人民警察是保障我们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坚实后盾,但有人却把报警当做是不还钱的“护身符”,近日,因还不起女朋友父亲的钱,一男子称自己被“抢劫”,报了个“假案”。 2月14日下午三点,西昌市公安局黄联关派出所接到报警,一刘姓男子在黄水乡双龙村被抢劫六万八千余元现金。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组织警力前往案发地点进行现场勘察和案情了解,据了解,刘某是眉山人,其女朋友家住西昌黄水乡,刘某这次前来西昌是为了归还女朋友父亲的三万元钱。刘某称自己在老家取了六万八千元,岂料在双龙村菜市厕所里被一“蒙面侠”抢了,自己追赶无果后报警。在民警向刘某了解案发经过时,发现了这不是一起简单的抢劫案。 根据刘某的陈述,民警发现了重重疑点:第一是刘某所描述的案发时间是在白天下午三点过,抢劫嫌疑人是带有口罩和手套的,这也说明了有预谋并且知道刘某身上携带了大量现金,但刘某是外地人且刚到黄水乡,按常理来说不会有人把他定为抢劫目标;其次是刘某在交代钱来源时,告诉民警是从老家的ATM机上分两次取的,但实际上ATM机取款是有限额和额度的,两次不可能取出六万八千元现金;最后是刘某说自己的在追赶嫌疑人时嫌疑人从一个斜坡上跳下去看不到了,但是经过民警实地勘察,发现斜坡下面比较空旷,如果追赶上去是可以发现嫌疑人逃跑方向的。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民警推测刘某报的是假警,民警随即调取了监控,发现刘某是把包藏在自己衣服里面,并未发现他口中的蒙面抢劫犯。 民警将刘某口头传唤到派出所,在经过政策和法律宣讲后,刘某对自己报假警的事实供认不讳,刘某交待由于自己没钱还账所以想出了以报警来拖延时间的方法。目前,刘某已被行政拘留。再次,民警提醒广大市民,谎报警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报假警会造成公共资源的极大浪费,情节严重的将会被处予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